泉州台商投资区整合助残惠残项目 织密残疾人保障网

2017-12-19 15:27:21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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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将于本月中旬完成11月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下发工作,保障残疾人得到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改善生活状况。据悉,今年以来,除了该项目,台商区还通过整合助残惠残项目,突出工作重点,多方面给予残疾人帮助,织密残疾人保障网。

□记者 郭子芳 黄雅珊 通讯员 庄海鸿 文/图

下发辅具补贴 保障生活需求

今年,省出台《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辅助器具以普通型、大众化为主,重点解决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的辅助器具需求。具有本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能提供本省《残疾人证》评定医师或省三甲医院相应专科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的0—6岁残疾儿童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如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价格在300元(含)以内的,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实际购买价格高于300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低保户、一户多残、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残疾人、0—6岁残疾儿童,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其他残疾人,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低者的80%给予补贴。在使用年限内重复申请同种辅助器具的,不予补贴。多重残疾人申请补贴的辅助器具每年度不超过4件,其他类别残疾人每年度不超过2件。

台商区通过向本区残疾人宣传此项政策,目前陆续收到了残疾人提交的申请。区残联工作人员小庄介绍说,目前收到的申请补贴的辅具类别有手持式电子助视器、助行器、多功能护理床、高靠背轮椅等,本周这些残疾人就可领到相应补贴。

“一户多残”补贴 改善生活条件

“一户多残”家庭,由于就业收入不稳定、家庭经济负担重,日常生活和参与社会能力较差,更需要社会的帮助和关爱。针对“一户多残”家庭的困难,今年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并列入201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该政策今年1月1日起实行。台商区根据相关要求,切实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区已有401户“一户多残”家庭,共计820名残疾人享受到5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

据悉,政策享受范围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一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有2人以上(含2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的家庭。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家庭,每名残疾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补贴,“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记者了解到,11月的“一户多残”补贴将于本周发放完毕。

提供政策支持 生活就业齐抓

除了落实省、市出台的残疾人政策外,台商区还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服务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一级100元/人·月、二级50元/人·月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年共计发放金额99万元;为40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公益性综合服务补贴,按照100元/月标准进行补助;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程,为全区85名重度残疾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补助,共计发放金额26万元,为10户重度残疾对象提供“阳光家园”计划护理服务;实施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做好全区45名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今年9月,区残疾人联合会与区慈善总会发起“关爱听力健康享受美好生活”项目,为10名贫困听力障碍残疾人适配助听器。

今年以来,台商区在保障残疾人生活的同时,给予他们教育和就业方面的支持。其中,利用泉州市残联“扶残助学”项目,为80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申请助学资助;积极推进残疾人居家就业和辅助就业,按照5000元/人标准扶助19名贫困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生产经营,目前已完成对扶助对象的资金发放工作;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5+1”奖励政策,包括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支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接纳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补贴工作,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奖励工作。其中,为19名灵活就业残疾人提供自主就业创业社保补助45566元。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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