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职工医疗互助参加时间调整为1月1日

2019-02-26 08:51:21 来源: 晋江新闻网

0浏览 评论0

晋江新闻网2月26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总工会获悉,晋江市从2019年开始对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周期进行调整。根据新的政策,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原来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的医疗互助活动参加时间,统一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补助周期相应调整至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的政策指出,按原有方案应于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的单位,根据单位参加活动的生效时间相应补足2019年度的医疗互助金。

拿机关事业单位A来说,该单位医疗互助的参加时间是5月6日,那么,按原有方案缴交的话,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6日。依据新政策,该单位2019年仅需缴8个月,即缴纳2019年的6月份至12月份的部分,缴纳金额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互助金每人每月缴纳8元,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里参加非工企业类的每人每月缴纳4元,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里参加女特病类每人每月缴纳2元。

政策变化除了统一参加活动时间之外,高血压及糖尿病这两种特殊门诊,不再是依据发票给予一定比例报销,而是一次性给予400元慰问金。高血压、糖尿病除外的特殊门诊,一次性给予3000元慰问金。

据晋江市职工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如有以下情况可申请慰问金: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职工(经调查该职工因意外伤害紧急就近住院就医、因治疗需要往专科医院治疗等情况);职工因非第三者责任导致医保或新农合不能报销的情况;职工因工伤(职业病)、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或因大病无法住院治疗却在医保定点医院产生门诊手术费用(需要提供手术报告)的;职工因意外伤害住院的一律按慰问金的形式补助。慰问标准为:医疗总费用为2000元至5000元的,慰问800元;5000元(含5000元)至10000元的,慰问15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至50000元的,慰问3500元;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慰问5000元。

据悉,2006年至今,晋江共有1.9万多人获得医疗互助金的补助,总补助金额为4903万元。

(记者_曾小凤)

[责任编辑:林春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