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4所县级公立医院明年改革 力破“以药补医”

2014-04-30 09:17:43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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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所县级公立医院明年全面改革 重点改革补偿机制 破除“以药补医”

记者昨日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获悉,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突破。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路径,为明年在全市14所县(市)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全面推开改革做好准备。

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2年,石狮市医院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中率先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标志着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启动。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去年,石狮市医院直接减少患者药品费用1797万元,门诊次均药品费用下降8.36%,患者的满意率提高到86.88%。同时,我市大力改革医院运行机制,在25家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医院服务中心”,推行出、入院“一站式”服务;191个病区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通过12320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去年全市共预约诊疗50多万人次,为患者看病就医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下阶段,我市将抓住石狮市由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升格为国家级试点、晋江市列入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契机,启动第二批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一方面,稳妥推进晋江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四所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另一方面,加快改革步伐,为2015年在全市14所县(市)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全面推开改革做好准备。

据悉,公立医院改革将重点改革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把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由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补偿85%,医院通过加强管理消化5%,财政补助补偿10%。

(泉州晚报 记者王蕾 实习生陈思静)

相关阅读: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

2014年3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医院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上下联动,强化服务监管,加强组织实施11部分。

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明确分担比例。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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