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4名重犯被执行死刑 外孙与他人合谋杀害外婆
同题报道
东南网9月13日讯(记者 韩影 通讯员 仲法)
被欠工钱,谢某欣举刀,朝老板22岁的儿子连刺20多刀,致其死亡;
复婚遭拒,出狱后的谢某华,拔出尖刀,夺前妻阿英的性命;
为谋钱财,黄某阳等人抢劫黑的司机,杀人后捆绑石头,抛尸水潭……
这些双手沾满鲜血的人,没能逃出法网,最终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昨日上午,泉州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在泉州丰泽区,对包括谢某欣、谢某华和黄某阳在内的一批刑事重犯验明正身,采用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
死囚档案1
谢某欣 34岁 河南人 犯故意杀人罪
不满欠薪 他朝老板儿子下手
2012年,谢某欣在老乡的介绍下,来到晋江陈埭镇岸兜村一家鞋塑工厂做零工。当年9月,谢某欣因有事,需离开该厂,因办理离职时还未到工资发放日,未能结算领取一个半月工资。谢某欣觉得,老板丁某故意拖欠工资,加上两人之前发生过不愉快,于是产生报复恶念,决定杀害其22岁的独生子丁某坤。
2012年12月7日上午,谢某欣带了把尖刀,偷溜进硫化车间。找了一圈,没见丁某坤出现,未能得逞。次日上午10时许,谢某欣再次窜入车间,此时丁某坤正在车间巡查。趁其不备,谢某欣持刀朝丁某坤的胸、腹和颈部连刺二十多刀。还持刀阻止在场工人对丁某坤施救,致使丁某坤心、肝和肺等多脏器官破裂,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泉州中院认为,谢某欣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死囚档案2
谢某华 49岁 福建建瓯人 犯故意杀人罪
复婚遭拒 他举尖刀刺向前妻
1993年,谢某华和同乡姑娘丁某英结婚。但次年,谢某华就犯下盗窃罪,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丁某英一气之下起诉离婚,且得到法院支持。后来,丁某英与他人再婚,一起到晋江陈埭湖中村一鞋厂打工。然而,丁某英与第二任丈夫的感情并不顺利,2012年5月,两人离婚。
出狱后的谢某华,放不下和丁某英的感情,打听到丁某英的消息,辗转赶来晋江寻她,想和她复婚,好好过日子。但丁某英不同意,两人多次因此发生口角。
2012年11月21日,谢某华与丁某英相约到租房面谈。当日下午1时许,谢某华在租房内,与丁某英和她的姐姐、姐夫会面。双方再次发生口角,谢某华随即拔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丁某英左背部捅刺一刀,继而又捅刺她姐夫胸、腹部各一刀,致被害人丁某英失血性休克、循环功能衰竭而当场死亡;她姐夫右胸部及腹部均受重伤。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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