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劳动仲裁怎么办 各县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览

2014-10-09 08:02:31 来源: 今日泉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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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劳动仲裁“四步调解”法维稳促和谐

德化县劳动争议仲裁办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案前调解。将劳动争议化解在立案前,省去立案、结案手续,快速化解纠纷,避免矛盾的扩大化。

二是庭前调解。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能不用开庭的尽量不开庭,避免裁决对当事人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是庭中调解。庭审过程中,利用仲裁庭的威严性,促使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和解。

四是庭后调解。开庭后,再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庭审后双方的思路及权利义务更加明朗,有利于调解。

1-9月,仲裁办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5件,涉及人数856人,涉案金额761.15万元。其中,调解79件、裁决16件,调解率达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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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动争议衍生的案情复杂,当事人一般又都有多项诉求,要在有限的时间内作出裁决,仲裁员就需要不停和时间赛跑。因此,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间长,如果能就近开庭、就近解决,无疑缩短了企业和员工证据置换期。工业区劳动纠纷当场受理、当场调解,调解不成当场就能开庭仲裁,这将极大提高劳资纠纷调解效率,节省企业和员工的时间、精力。

不定时用工 企业须经行政部门批准

案情:

2012年6月15日,某工程公司与张某签订临时合同,聘用张某为公司项目工地的司机,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每周无确定休息日。

张某工作一段时间后,双方为解除劳动合同红了脸。泉州台商投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支付张某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等4万余元。

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泉州中院终审判决,该公司应支付张某2012年11月份的10天工资和其他加班工资,合计39906.32元。

解读:

泉州中院民一庭主审法官欧阳波解释,根据《劳动法》及《关于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制度,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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