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网上订餐注意保存消费凭证

2016-03-12 11:00:08 来源: 海峡都市报

0浏览 评论0

昨日,泉州市工商局联合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6年第四、第五号消费警示,从进口玩具的挑选到网上订餐等近期热门消费问题上,为市民提供多项消费提醒。

泉州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网上订餐注意保存消费凭证

买进口玩具有“三看”

1.看进口玩具是否加施3C标志。据了解,我国从2007年6月1日起,对已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6大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看进口玩具是否加施了CIQ标志。检验检疫部门对所有进口玩具产品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和检测,对经检验合格的进口玩具产品,依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加贴CIQ标志。

3.看玩具产品的安全警告标志。国标GB6675对玩具的安全警告标志做出了明确规定,安全标志应醒目、易读、易懂,且不易擦掉。另外,玩具上应显著标明对年龄组的要求。如3岁以下孩子习惯性把物件送入口中,他们使用的玩具一定要考虑到与小零件有关的潜在的噎塞和窒息危险。因此,国标规定应有“警告!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内含小零件”的警告语。

网上订餐需“五注意”

1.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并保存订餐及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

2.不选择冷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拌黄瓜、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高风险餐饮食品。

3.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餐饮单位,确保膳食能够在加工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

4.查验送餐人员健康证明,检查其服装是否整洁,配送的餐饮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是否有变质现象,餐饮食品包装是否清洁,热的餐饮食品温度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5.避免作为单位集体用餐。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单位加工能力有限,切勿大量订购其餐饮食品作为单位集体用餐,以免超出其加工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提醒:用餐后如发生胃肠道不适,或怀疑外送膳食来历不明的,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举报。(海都记者 谢洛静 通讯员 苏晓晖 黄忠族)

[责任编辑:黄如萍]

相关阅读

为民办实事 泉州市拟新增逾1230个停车位

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全市有9个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公示,拟列入2020年省为民办实事项...更多

2020-04-17 08:50:16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汽车销售企业 市民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表示,汽车消费投诉中消费者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包括销售行为、售后服务、收...更多

2019-05-01 09:07:14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8起侵犯知名品牌商标专

在2019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18年全市商标侵权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商...更多

2019-04-25 08:33:39

重磅!2019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68人

记者今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9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于近日启动。更多

2019-04-17 10:00:44
泉州市整治校园周边“五毛食品”!这些东西不给孩子吃

泉州市整治校园周边“五毛食品”!这些东西不给孩

南安也已行动起来。近日,丰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商店“问题辣条”调查处置...更多

2019-04-02 09: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