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严查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骑五类车上路将被暂扣
2016-11-27 12:39:44 来源: 泉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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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泉州先后发生3起涉及学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惨痛后果。为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从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泉州市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联合在全市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上周,鲤城交警在辖区内查获126起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24日,在泉州市第十一中学校门口,一名学生骑着“死飞”(指未安装刹车装置的自行车)自行车被洛江交警大队民警拦下。该学生表示,他的自行车才骑了几天,打算过几天去安装刹车。“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刹车就不能骑出来。”民警对该学生进行了教育,将他的信息登记下来,并暂扣了自行车。
在当天的统一行动中,仅一个中午,洛江交警大队就在该校查获5起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而上周,鲤城交警也在辖区内查获126起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据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实施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抄告学校、责令家长加强其教育监管。所有被查处的学生禁骑车辆,都会进行登记并暂扣。学校和教师疏于教育管理,引发涉及学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将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家长和社会公众违反上述严禁事项,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整治内容
一、严禁学生驾驶5类车辆
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
4.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5.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学生搭乘6类车辆
1.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
2.严禁搭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3.严禁搭乘低速货车。
4.严禁搭乘拖拉机。
5.严禁搭乘超载车辆。
6.严禁搭乘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
三、严禁学生实施3种危险行为
1.严禁未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
2.严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严禁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四、严禁家长及社会公众实施4种违法行为
1.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严禁驾驶摩托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记者黄枫)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