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一家店为促销电动车上坐7人 驾驶员被罚500元扣14分

2016-12-27 08:36:1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春婷

0浏览 评论0

驾驶员被罚500元扣14分 还写了致歉信保证不再犯

25日,圣诞节当天,永春县城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在做促销活动,竟然想到用“叠罗汉”的方式来宣传。7个人坐在一辆超标电动车上,行驶在大马路上招摇过市。驾驶员颜某被罚500元,摩托车驾驶证还被扣了14分。

7名男子“叠”坐在一辆电动车上

7名男子“叠”坐在一辆电动车上

圣诞节的傍晚,朋友圈里流传这样的图片和视频,一辆超标电动车上,满满地叠了七个人,车身上坐了五个,后座脚踏上各站了一个。事情闹开后,这七位“罗汉”似乎也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自觉前往交警部门交代。驾驶员颜某交代,当时他们驾驶的是一辆没有牌照的超标电动车,在永春县八角亭附近路段行驶。这么做是为了“进行电动车的动力及牢固性能广告宣传”。永春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事后是店主带着驾驶员来投案的,店主表示并不清楚店员正在做此类宣传。据介绍,因此事影响较大,警方将超标车按机动车扣分处罚,处罚也都按上限来罚,即没有牌照扣12分,没戴头盔扣2分,累计14分。昨日,涉事驾驶员还写了一份致歉信,保证“以后不再用此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记者陈玲红 通讯员郑志林 文/图)

参与评论

图片新闻

视觉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