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游客“吞盗”3克拉价值600万卢布钻石俄罗斯被捕

2017-02-07 08:53:21 来源: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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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罗斯媒体报道,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展览会上被盗的钻石被发现在一名中国游客的胃里,被拘留的男子目前在医院接受观察。

根据初步消息,钻石被该名中国游客吞下,医生们正在对他进行观察。2月1日,一颗重3克拉、价值600万卢布的钻石在普希金区珠宝展上失踪,钻石被人偷梁换柱,换成了赝品。两名涉嫌盗窃钻石的中国游客当天被拘留,其中一名在普尔科沃机场被拘。有关方面已经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第158条盗窃罪提起刑事诉讼。

延伸阅读:

盗窃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对于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由于此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且嫌疑人已经在俄罗斯被提起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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