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八条措施 激励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

2017-04-07 07:51:41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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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关于激励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八条措施》,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主体责任,凝聚干事共识,激发干事动能,营造干事氛围,全力推进“五个泉州”建设,在建设新福建中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八条措施》分别为,一要严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老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遵守政治规矩,牢记“四个服从”。凡是组织决定的必须坚决执行,凡是组织要求的必须坚决贯彻,把组织需要作为自身努力工作的目标。

二要实行亮岗晒绩。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常态化开展“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干部承诺要以岗位职责和正在做的工作为重点,列出清单,明确完成的目标、时限及工作措施,通过“3+1”实绩公示等方式晾晒工作实绩,接受评议,并将干部承诺践诺事项和评诺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要推行量化考评。全面实施量化考评办法,突出“敢于担当”“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注重评价主体关联度和代表性,明确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对象评价的权重和责任。注重运用量化考评在“急、难、险、重、突”的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引导干部对标找差距、比学赶超,弘扬爱拼敢赢精神。

四要突出正向激励。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做到“两个优先”:对经考核班子被评为好的单位,优先使用其干部;对亮岗晒绩、量化考评、一线考核等被评为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坚持事业为上、因事择人,打破论资排辈,反对平庸,树立“无功就是过”的观念,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置。综合运用考核奖励、评先评优等方式进行精神激励,对在一线干事创业的干部予以更多关心。

五要严格追责问责。落实追责问责的刚性约束,对干部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担当,采取提醒函询诫勉手段,做到提醒“红脸”、函询“出汗”、诫勉“影响”。对发现问题不及时向组织反映或反映不实的,追究领导责任。疏通“下”的渠道,对考核评价差的干部,给予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

六要宽容失误失败。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对勇于担当,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或失败,只要个人为公不为私、决策依法合规,不拿不占、不是独断专行盲目拍板,组织上要给予干部客观公正评价。允许试错,不要求每个干部、每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振旗鼓的机会。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七要加强日常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问题,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注重监督检查,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咬耳扯袖,及时给予教育提醒,对被诬告和误解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确保干部健康成长。

八要提升能力素质。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大力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增强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创建干事创业平台,倒逼干部素质能力的提升,让干部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知识结构、增长实践才干。(记者吴宗宝)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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