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 全力做好信访件办理

2017-05-05 10:08:3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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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泉州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批信访件19件,反映的环境问题涉及水、大气、土壤、噪声、油烟、扬尘、垃圾等方面。其中,鲤城区、永春县、德化县各1件,晋江市7件,南安市9件。目前,上述信访件已按工作规程立即交转办,要求限时办结,做到见事见人、见行见效。即日起,泉州市还将分期分批在媒体上公布信访件的处理情况,包括详细的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等,回应群众关切。

据悉,截至昨日,泉州市已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十批信访件,共计117件。接到信访件后,泉州市按照信访工作路线图,对每一件信访件的办理严格实行“六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的不放过,信息没有公开的不放过),第一时间组织登记、研判,及时将信访件分解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并列出各个信访件具体对应的业务主管部门一并发放。所有信访件均已第一时间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落实具体的查处措施,边督边改,立整立改,同时严格审核、上报、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实际行动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一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29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389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记者谢曦 通讯员周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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