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肢解黑熊"视频热传网络引众怒 警方:初步确定事发缅甸

2017-12-29 08:52:15 来源: 扬子晚报

0浏览 评论0

前几日,朋友圈流传了一段10秒钟的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持枪对准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黑熊,当头一枪,黑熊应声倒地。

不知道您看过没有?当时不少网友以为这是恶作剧视频,还有人夸奖:黑熊演得不错。

谁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发现,12月27日中午12时22分,微博博主@-落塵v-发布了一条令人震惊的完整版视频,视频中一只黑熊被持枪男子杀害,视频现场还有不少被肢解的熊掌和熊头以及现场宰割熊的场面。

让人确定,这不是恶作剧,而是真的血淋淋的事实。

该视频经过微博@北京事哥的转发后,在网络引起众多网友的愤怒。有网友质疑,目前中国禁枪这么严格,视频中的男子是如何获得自动步枪的,而且他竟敢露脸录视频,可见是多么嚣张!网友纷纷留言要求调查并严惩熊场老板和杀熊凶手。

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紫牛新闻记者辗转联系了多地警方……

视频流出:

嚣张男持冲锋枪爆头黑熊

网传黑熊被枪杀视频,触目惊心

在这段视频中,紫牛新闻可以看到,一只黑熊被关在铁栅栏里,两只前爪搭在栏杆上,张大嘴不断哈气,画面外传来一个男子呵斥:“你别给我张嘴,我叫你投降”。这时有另一男子说:“我叫你早点杀,早点杀就不用再买俩了”。当画面由黑熊转向周边的场景时,可以看到地上排列着已被肢解的黑熊四肢和头部。

这时,画面中出现一名身着黑白格子长袖衣的男子,手持疑似AK47的步枪,对准关在铁笼中的黑熊头部开了一枪,黑熊瞬间倒地。随后镜头又转向另一头,一名男子正蹲在地上剥肉,从动物尸体的毛发及形态推断或正是刚被猎杀的那头黑熊。

持枪男子正用枪对着黑熊的头部

视频中有声音说:“好了一个活生生的熊又叫大奔(音似)给干倒了。”周围传来一阵哄笑。随后有两人用刀开始给地上已被肢解的黑熊剥皮,旁边还有人似在对死掉的黑熊说:“刚才你还活得好好的。”

转发该视频的博主@北京事哥在转发标题中称,“一定要让这帮xx火起来”。该视频经“北京事哥”转发后,在网络迅速发酵,截至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发稿时,该视频已播放超过1000万次,转评赞近20万条。

北京事哥的微博截图

网友愤怒:这种坏人得抓起来

看到这样触目惊心的画面,网友纷纷表示心痛,希望严惩这个团伙。

网友@晚安再见-:真的希望大家保护动物,这种坏人得抓起来,每次看到这种视频我就忍不住哭起来,太令人悲愤了,太残忍了!!!保护动物啊啊啊!!!!都帮忙转发下,希望大家重视!!!

网友@xxzzcc:4个问题,枪哪来的,子弹哪来的,熊哪来的,执法机关哪去了。

网友@逐梦的小丫:看得我惊心动魄,一条条无辜的生命,死在枪口之下。一颗颗贪婪的欲望,像魔爪一样无情的肢解了黑熊的躯体。希望媒体能给这些黑熊带去一份安宁,还它们一份净土。

调查:

被枪杀的是成年亚洲黑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得知,微博博主@-落塵v的微博账号注册地在山东,记者给他的微博留言询问视频来源,截至记者发稿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从视频中对话口音,紫牛新闻记者判断视频中的男子最可能的来自皖北的淮北地区、阜阳地区或者是苏北徐州附近。记者将视频传给上述地区的朋友,他们也认为口音比较像本地人。但是朋友们都表示本地并没有类似的熊场。针对这条视频,知乎上知名网友“当阳”分析认为:看环境,视频中的人穿的并不多,地上还有青色的草,要么视频不是这个季节拍的,要么就是在南方,可是这个季节南方的青草也很难找了。

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了南京熟悉枪械的有关专业人士,他们观看视频后表示,仅从外观分析,视频中男子所持枪支疑似56式自动步枪,国内一般人通常称冲锋枪。该枪威力较大,是名枪AK47的中国仿制版。男子枪支来源无法分析判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视频中男子肯定是非法持枪。

南京红山动物园专家陈园园称,视频中被枪杀的黑熊,从外形来看应该是一头成年亚洲黑熊。资料显示,亚洲黑熊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亚洲黑熊资料图

四川黑熊救护专家:

已经向林业部门报案

四川龙桥黑熊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件在网上流传很广,他们也已经关注到了此事,并且已经向相关林业部门报案,目前得到的回复是正在调查核实。

同时他们观看视频后,确认黑熊的具体品种为亚洲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进行人工饲养繁殖,需要经过国家林业部门颁发的饲养繁殖许可证。

四川龙桥黑熊救护中心平时的工作主要是跟林业部门合作,救助一些遭到非法捕猎以及其他的情况下需要救助的黑熊,去年成功在四川省野外救助了一只野生小熊,当时小熊的前肢被非法狩猎的索套所伤,他们接到线索后与当地林业部门合作,进行救助,完成救助后放归野外。

对于此次持枪杀害黑熊的行为,他们认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如果在国内发生的话,非法持有枪支,杀害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明显是犯罪行为。另外从道德层面来说,在没有对野生动物生理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评估的情况下,就这么杀害,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相信国家的执法部门一定会严格执法。”

最新进展:

疑发生在缅甸,警方正在了解

28日下午6点左右,网上出现封面新闻关于此事的报道,该报道称据云南省森林公安透露,目前初步确定事发地点在缅甸,而非中国境内,但嫌犯疑似中国人,尚未确认其身份。

封面新闻截屏

紫牛新闻记者今日下午致电云南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刑侦部门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这件事公安部刑侦局正在了解,其他情况他们不方便透露。

除东南亚国家外

黑熊在大多数国家被列为保护动物

在大多数国家,黑熊被列为受保护的物种。例如,在中国该野生动物被列入二级保护动物,在印度被野生动物保护法列入附表一。在韩国,被指定为国家古迹(第329号)内的文化财产保护法,也作为一个濒危野生动物。在日本,这个物种被列在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许可证的法律采取保护,然而,在整个东南亚地区,熊胆和熊掌的猎取仍然被豁免。这一物种(除缅甸外)在每一个国家,都被列为“一般保护”。这意味着,它们随时可能被杀死。在阿富汗,亚洲黑熊被列为受保护的物种,这一物种在该国境内所有狩猎和贸易都被政府禁止。

只要是中国公民,无论在哪杀熊,我国刑法都有管辖权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陈烈律师认为,如果枪杀黑熊的男子是中国公民,将涉嫌两个罪名: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及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适用数罪并罚。因为亚洲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杀害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此人使用枪支杀害黑熊,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如果此案发生在国外,我国刑法根据属人管辖原则,仍然具有管辖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无论按照当地法律是否认为是犯罪,亦无论罪行是轻是重,以及是何种罪行,也不论其所犯罪行侵犯的是何国或何国公民的利益,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只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该中国公民所犯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可以不予追究。

[责任编辑:黄如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