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大排档当街宰杀江豚 管委会回应“不是江豚”引争议

2018-03-09 07:52:46 来源: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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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南海发布3月8日官微回应:网友反映“宰杀切割疑似江豚”一事,威海南海新区管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同时报请上级海洋渔业监管部门及海洋水产专家参与,认定该海洋生物为江豚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地渔民称为港(jiang)猪。

目前,海洋渔业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查清违法事实,近海捕捞宰杀江豚的犯罪嫌疑人孙书任已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早前报道:

网曝威海一大排档当街宰杀江豚,管委会回应引争议

现代快报讯(记者邱骅悦郑晓蔚)3月5日,一组当街宰杀" 疑似江豚" 的图片在微博热传。有网友向事发当地山东省威海南海新区的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微博"@威海南海发布" 进行举报。

△ 大排档当街宰杀江豚微博截图

3 月7 日,"@威海南海发布" 私信网友回应称,被宰杀的动物" 为当地人俗称的港(jiang)猪,不是江豚"。该回应随即引发争议。一些网友质疑威海南海新区管委会" 指鹿为马",调侃" 马铃薯难道就不是土豆吗?"。3 月8 日,现代快报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专家,他证实图中动物就是江豚。而威海南海新区管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调查尚未结束,先前答复并非最终结果。

3 月5 日,微博网友"@我不是个真摩羯" 曝光了三张微信朋友圈截图,图中一个微信号为" 回味人生" 的用户晒出了两张当街宰杀水生动物的照片并配文" 有想吃的吗"。网友看图后大呼" 这是江豚",呼吁博主报警。"@我不是个真摩羯" 随即向事发当地的管理部门山东省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威海南海发布" 举报此事。

△ 网友"@我不是个真摩羯" 曝光有人疑似当街宰杀江豚微博截图

3 月7 日,微博网友"@我不是个真摩羯" 公开了@威海南海发布对此事的回复,"@威海南海发布" 在私信中回复称:" 您昨天反映的事情引起了管委领导高度重视,上午相关部门到大排档走访并找到了微信名为" 回味人生" 的网友了解情况。经鉴定,此动物为当地人俗称的港(jiang)猪,不是江豚…… 相关部门已对大排档市场的业主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威海南海管委会官博回应微博截图

官方"jiang 猪不是江豚" 的说法和" 法制宣传教育" 的处理方法立即引发了网友不满。有网友称"jiang 猪就是江豚的俗称,连小孩子都知道。" 一些微博网友更是就此编段子调侃道:" 您好,经鉴定,此动物为当地人俗称的黑白熊,不是大熊猫。" 还有网友调侃道" 马铃薯难道就不是土豆吗?"

就此话题,现代快报记者3 月8 日采访了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王克雄。王克雄在仔细查看" 回味人生" 所发布的两张图片后表示,图中遭到宰杀的鱼类没有背鳍,和长江江豚在形态结构上非常相似,基本可以确定就是江豚。王克雄告诉记者,渔民间对江豚有一个通俗称呼,叫做" 江猪",但实际上江猪就是江豚。而江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渔民捕捞江豚需要得到渔业部门的批准,就算是误捕也要向渔业部门备案。宰杀江豚则触犯了刑法相关条例,相关人士应得到法律严惩。

记者查阅《刑法》,其中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后,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山东省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称,此事仍在调查中,之前给"@我不是个真摩羯" 私信回复内容并非最终结果,等后期有了调查结果会公开,现在不方便透露情况。

[责任编辑:黄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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