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4月底 持泉州市图书馆借阅证即可在书店将书借回家

2018-03-12 08:53:2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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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推出读者荐购活动

从即日起,泉州市图书馆联合泉州书城、风雅颂书局等推出了“你选书,我买单”读者荐购活动。活动期间,市民可以在泉州书城或风雅颂书局挑选喜欢的图书,无须自己买单,直接将书交给书店工作人员办理出借手续,就可将书带回家阅读。 (记者陈智勇)

据悉,泉州市开展“你选书,我买单”读者荐购活动,是为满足广大读者的个性化阅读需求,在全社会营造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文化氛围。

据介绍,“你选书,我买单”读者荐购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底,活动期间,广大读者可以到泉州书城(地址:鲤城区北门街中山公园地下文化广场)或风雅颂书局(地址:丰泽区田安北路青少年宫中策文化中心二楼)荐购自己喜欢的图书,参加活动的读者只要持有泉州市图书馆的借阅证即可参与活动(无借阅证的读者可凭身份证免费办理,办证地点:市图书馆、少儿分馆、百姓书房、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

读者荐购图书每月最多4册,所借图书总册数(含图书馆借书数)不得超过借阅证规定的上限。读者荐购的单册图书单价不超过60元,荐购的所有图书总金额不超过借阅证押金。读者可选择荐购的图书范围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普及读物。但不能荐购泉州市图书馆已有馆藏的图书以及绘本、大本艺术类、期刊、各学科教材、教辅、课本、练习册、试卷、工具书、字典、地图、挂图、音像制品、礼品书、精装书、儿童贴画、小于50页的小册子、多卷书册数超过4册等读物。参与荐购的读者只需将你所选中的图书直接交给书店工作人员办理出借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就可以把图书带回家阅读,无需买单。荐购图书借期30天,借期到时,读者将图书统一归还到泉州市图书馆一楼外借部(地址:丰泽区东湖街752号)。

市文广新局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将大力推动“读者点读平台”建设,服务“书香泉州”,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今年,我市投入购书经费一半以上在全市布点建设“你读书我买单”读者点读平台,进一步打通公共文化阅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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