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起 泉州市区抓拍“开车接打手机”违法行为
4月10日起,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启用电子警察及视频监控设备,抓拍“开车接打手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手机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低头族”随处可见,更有甚者,车辆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也接打电话甚至发送微信等等。开车玩手机导致的事故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车祸的产生有时候就在低头一瞬间。开车打手机时,驾驶人精力会分散,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将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




(动图来源网络)
据了解,开车时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状态下的23倍,开车时打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状态下的2.8倍。泉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应以安全为重,养成守法出行习惯,切勿抱有遇电子警察摄录再注意等侥幸心理。(记者 卢珊珊 通讯员 赵美缘)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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