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6-15 17:05:24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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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日前,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石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傅海伟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期间,傅海伟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中华香烟和洋酒等礼品,价值共计2700元。此外,傅海伟还利用职务影响向管理服务对象推销商品,为其配偶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2017年12月,傅海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洛江区双阳街道前洋社区党支部书记董春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18年1月11日晚,董春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的宴请后,又违规接受陈某的邀请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8年4月,董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春县东平镇鸿安村村委会主任黄长锦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

2017年12月,黄长锦为其子操办婚宴,向组织虚假报备宴请桌数,实际宴请37桌,明显超出了宴请规定桌数。此外,黄长锦还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5000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7年12月,黄长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发生在我市的典型问题,充分表明纠正“四风”是一场持久战,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摒弃“看客”心态,领会组织的严管厚爱,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反对特权思想、抵制特权现象,真正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责任担当,采取过硬措施,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重点整治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大办婚丧喜庆等奢靡享乐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用严明的纪律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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