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交车也曾发生多起乘客与司机争执事件 遇险不要冷漠围观

2018-11-03 09:26:1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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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交车也曾发生多起乘客与司机争执事件,泉州公交公司和法律人士呼吁

文明理性乘车 遇险不要冷漠围观

“乘客与司机互殴致车辆失控”,昨日重庆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后,立即引起强烈关注。大家纷纷谴责当事女乘客的同时,也对公交司机处置方式表示不认同。

泉州公交公司介绍,泉州也曾发生过多起乘客与司机争执的事情,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向全体人员通报事故,此外还将针对驾驶员工作中面对复杂情况,容易引发情绪波动等问题,开展心理疏导轮训。同时,公交公司也向市民发出倡议:乘客应文明乘车,理性表达诉求,切勿干扰驾驶员行车。■记者 陈小芬 文\图

泉州公交车也曾发生多起乘客与司机争执事件

冒用他人公交卡被没收后,一妇女坐在方向盘上撒泼。

过往事件

与司机发生口角抢方向盘

男子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

乘坐公交车,到站才能停车下车、要按照票价规定投币、不可使用他人的实名制卡、不可与司机攀谈、不可有影响司机安全行驶的行为……这些其实是乘坐公交车的常识,但有些人不以为然,并因此与司机发生争执。

2017年4月23日,一位大妈用儿媳妇的月票卡乘坐19路公交车,司机将卡没收后遭大妈殴打,大妈还扬言她儿子是警察,并坐在方向盘上,司机停车报警,公司颁发了委屈奖给当事司机。

2015年6月27日,泉州市区K1公交车上,老太太因坐错路要求下车被告知没有站点不能下后,拿起拐杖打哭了司机。

2014年10月30日,乘客杨某坐3路公交车,在没停靠站时要求下车,被拒绝后,杨某踹车门、抢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失控冲出高架桥匝道,冲到路旁绿化带的泥地里,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14年2月25日,206路公交车上乘客陈某与司机发生口角、抢方向盘,当时车内有40多名乘客,陈某还致电给朋友要教训司机,最后陈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4年2月15日,205路公交车上,还未到站点,28岁男子曾某称有急事要提前下车被拒后,抢方向盘,导致公交车撞上路边护栏,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曾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处行政拘留7日。

泉州公交车也曾发生多起乘客与司机争执事件

错过站点的女子抢公交车钥匙

最近动态

将对司机进行心理培训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乘车环境

泉州公交公司黄小姐介绍,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通过下发文件、推送微信等方式向公司全员通报了事故,让大家对安全行车加强重视。其次,公交公司还针对驾驶员工作中面对乘客情况复杂、容易引发情绪等问题,正与相关专业机构联系,将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心理疏导轮训。据悉,这将是2016年以来,公交公司开展的第二次疏解心理压力方面的专项培训。

此外,公司呼吁广大市民乘客要遵循乘车规章制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乘车环境,有任何疑问及时拨打客服热线968856或者发送信息至公交微博微信;尊重公交车驾驶从业人员;当司机与乘客发生争执时,旁边的乘客应及时制止劝阻。

有网友指出2017年武汉新投放的公交车驾驶室设有玻璃门,建议泉州公交借鉴。黄小姐说,公交车设独立驾驶舱没有得到推广,主要原因还是不实用,一方面驾驶员独立空间太小,容易造成驾驶员压抑;另一方面如果独立封闭,驾驶员无法及时掌握到车厢内的情况,遇到其他突发情况时无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黄小姐说,在司机与乘客关系应急处置方面,公司一向很重视。每辆公交车上都有明确标识,禁止乘客与司机攀谈,主要是避免影响司机专注力;教育驾驶员遇到无理乘客时,还是以行车安全为主,紧急情况应靠边停车,严重时报警处理。此外,公司也在去年制定了委屈奖,对在行车过程中受到乘客无理对待的公交车司机给予抚慰。

律师说法

司机乘客都有义务

维护公共交通工具安全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公布后,引发各界关注。“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司机和乘客都有义务一同维护它的安全。”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张传江律师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女乘客的行为明显违法,即便当时车辆不是行驶状态,女乘客击打司机也涉嫌违法,而击打行驶中车辆的驾驶员,其行为性质更恶劣,已经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公交车司机的责任就是要全力以赴安全驾驶,确保乘客的安全,这在上岗前,都是要经过必要的培训的,遇到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理。然而事发时司机的处理方式不当,没有及时安全停车,还手离方向盘,与女乘客对打,他的这种行为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本案中这位女乘客和司机双方共同的行为酿成了此事故发生,两者均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车上其他乘客,张传江说,从公民社会公德上讲,每个乘客面对即将发生的危险事故,都应该挺身而出,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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