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专卖“福建居民信息” 两万多条个人信息获利27万

2018-11-29 08:56:15 来源: 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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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情况、个人轨迹……只要是你想要的信息一应俱全。今年25岁的湖南人刘某,利用上家提供帮助,在网络上进行倒买倒卖信息的勾当。日前,为刘某提供信息的谢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刑三年,并处罚金27万元。■记者 许小程 通讯员 肖宏

出售“福建信息” 个人资料一应俱全

据刘某交代,2015年11月份,他在湖南某公司上班,主要从事催收贷款的业务。刚进公司的时候,为了便于获取催收对象的个人信息,刘某在一些老员工的推荐下,加了一些微信资源群。该群里有人叫卖全国各地的信息,包括手机号码、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号码、户籍信息、开房记录、乘坐飞机火车的交通信息等。刘某会根据需要加群里的人,再找需要的信息发给对方,按约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交易了一段时间后,刘某发现把买来的信息转卖出去,也可以赚钱。2016年3月份,刘某通过微信找到一个名为“福建信息”的上家,对方称主要出售福建居民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户籍和轨迹信息。双方约定每条信息价格为10元。随后,刘某在另外一些资源群里面叫卖信息。“福建户籍轨迹优惠出单,单价12元,查不到结果不收费。”如果有下家需要购买,就会主动加他的微信,双方约定价格,对方就会把想要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发给刘某,刘某再转发给“福建信息”搜集。2016年11月份,刘某与“福建信息”开始正式交易,一开始双方都是用微信,将信息和费用互相发送。

三天交易一次 每条信息8元至10元

随后,刘某从该催债公司离职,专心做起了倒买倒卖信息的生意。为了躲避审查,他与“福建信息”改用QQ邮箱的方式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这些信息多数以图片的形式出售。如果需要信息量太多,刘某将名字和身份证进行编号,再通过几个邮箱发给上家。对方会把信息以压缩包的形式发回给刘某,这些信息少的话只有一张图,多的话有五六张图。包括被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住宿记录、交通轨迹,还有父母及配偶的信息等。

一般情况下,每条信息的价格为8元到10元之间,刘某再以2元的差价转手,双方一般每三天交易一次。

为了拓展业务,刘某还把朋友邓某和堂哥发展为下家。2017年年底,刘某又在QQ上添加了一个叫“小花”的人,对方称可以拿到江西的计生信息,单价3元一条,刘某向对方购买了100多条信息。

2018年4月,刘某又联系到一个贩卖广西计生信息的上家,该上家直接将一套软件系统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通过登录该系统,可以查到广西全区的人口计生信息。

一审获刑三年 并处罚金27万元

“因为这些信息涉及公民信息,买卖信息是违法的。”为了安全起见,刘某在每次交易完就把信息立即删掉。不过,由于疯狂地倒买倒卖,刘某在今年5月份被江苏警方抓获。随后,警方又顺藤摸瓜,查获刘某的“上家”谢某。

案发后,谢某主动向警方投案。据谢某交代,因工作原因,他有机会接触到公民的信息,为了牟利才铤而走险从事买卖公民信息的勾当。截至案发时,谢某共出售2万多条信息给刘某,获利27万元。

石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谢某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发后,谢某主动到案并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7万元。刘某则移送江苏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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