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乱骑电动车被抓 要发朋友圈检讨并集齐20个赞

2018-12-11 07:40:20 来源: 东南早报

0浏览 评论0

市民发朋友圈检讨集赞

“本人因骑电动车交通违法被交警拦截,现发朋友圈检讨自己,需要集20个赞才能放行……”昨日,在大家的朋友圈内,是否刷到了这样的消息?原来,这是泉州交警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使出的新招,让电动车驾驶人通过朋友圈曝光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集满20个赞,意在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引以为戒。

一市民因违规行驶被交警拦下

电动车交通违法 发朋友圈检讨集赞

昨日下午,鲤城交警大队在市区城雕环岛处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整治行动,对于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处罚的不止有罚款,还有参与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劝导与朋友圈检讨集赞两种形式。

昨日下午3点半左右,彭小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被执勤人员拦下。民警对其进行警告,并让其选择一种处罚方式,彭小姐选择了集赞方式。彭小姐在朋友圈中发道:“本人骑电动车在温陵路城雕路口,因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被鲤城交警拦截,交警蜀黍现场教育,我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在此发朋友圈曝光自己,检讨自己,让大家引以为戒,千万别闯红灯、别逆行、别走机动车道。现需集赞20个,警察才可放行,谢谢大家。”很快,彭小姐就集满了20个赞。

利用柔性执法提高安全宣传效果

据了解,昨日下午,鲤城、丰泽交警大队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446起。而在整治现场,不少市民选择发朋友圈集赞的处罚方式,他们认为通过发朋友圈的方式可以影响身边人,起到较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效果。

据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柯建清介绍,处罚并不是根本目的,对于一些电动车不按道行驶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希望通过参与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劝导与朋友圈集赞两种形式,采用柔性执法让驾驶员深刻认识自身的错误,进一步提升自我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并联合职能部门做好源头管控、非机动车道设施完善工作,同时在辖区内开辟电动自行车规范行驶示范道路。

■相关链接——晋江: 行人闯红灯 发朋友圈认错

今年5月份,晋江交警部门在进行路面交通整治时,针对行人闯红灯行为,就采用过“发朋友圈集赞认错”的柔性执法方式。闯红灯的行人用手机拍下“过路口请按灯行走,按道通行,遵守交规,安全出行,从我做起。晋江交警温馨提醒,安全出行,文明晋江”的字条,发到朋友圈集赞,对自己闯红灯的行为认错。

晋江交警大队希望通过此举让广大市民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有无交警在路口、有无专项整治时,都能遵守交规。

东南早报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许源峰 文\图

[责任编辑:黄如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