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反杀案始末 王浪:谁能告诉我当时该怎么办?

2018-12-24 15:31:06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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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9点半,有“陕西版反杀案”的王浪故意伤害案在陕西省高院二审开庭。庭上,辩控双方对王浪的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展开激烈争辩。辩方为王浪作无罪辩护,而检方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量刑过重。法院在听取双方意见后表示,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上,王浪几乎在每次为自己辩解时都会提出一个问题:“谁能告诉我当时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2017年12月10日晚间,王浪在炫色酒吧遭遇李雷挑衅,尽管王浪多次认怂、赔笑,但仍被李雷辱骂、推搡。22岁的王浪遂用李雷递给他的酒瓶猛砸李雷头部并捅刺,李雷随后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九年。

事件回顾

酒吧起争执后被挑衅 用酒瓶敲击捅刺对方

2017年12月10日晚,王浪在朋友苗林的邀约下来到炫色酒吧,两人坐在酒吧里喝酒聊天,这是22岁的王浪第一次来酒吧。

20点32分,李雷和两个同伴唐平安、唐平军进入酒吧后,李雷认为王浪“瞪了他”,遂拿起邻桌的一个烟灰缸扔到王浪胸前,王浪遂起身顺手拿起一个啤酒瓶与李雷发生争执。

争执期间,苗林、唐平军和唐平安多次从二人手中夺下啤酒瓶。李雷又拿起啤酒瓶摔碎到地上,同时两次掀翻桌凳,还拿啤酒瓶威胁劝架的苗林。

在几次劝说后,王浪开始认怂、赔笑,态度有所缓和。他几次伸手轻拍李雷的肩膀和手臂,以示友好,但都被李雷用手推开。

其间王浪还曾称呼李雷为“雷哥”,但李雷仍旧指着他辱骂、威胁,并将两个啤酒瓶先后递给王浪,做出让王浪砸自己的动作。随后,李雷用左手推搡王浪的脖子。

这个动作彻底激怒了一直赔笑的王浪,他突然拿起酒瓶向李雷头部击打,李雷站立不稳脚下打滑,想去桌上拿东西攻击却没有拿到。王浪遂又继续用破碎的啤酒瓶击打、捅刺李雷的头部、背部、腹部,李雷在躲闪过程中摔倒,同时也将王浪拉倒。

摔倒后,监控视频无法完全拍下双方的动作。20点37分13秒,李雷松开揪着王浪头发的手,王浪起身后跟李雷说了两句话,李雷捂着肚子走向门外,王浪则放下酒瓶留在现场。

一审判决

检方提出防卫过当 法院未采纳判九年

一审时,王浪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李雷对本案的引发具有过错,王浪的行为是正当防卫,王浪在李雷倒地后没有继续实施攻击,具有犯罪中止情节,王浪归案后能坦白其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王浪案发后拨打120求救被害人。

同时,因为被告人家属一方的积极赔偿,被害人李雷家人得到经济损失补偿36万,双方已经达成谅解。

检方认为,被害人李雷对事情的引起、演变具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责任。但面对被害人醉酒后的一般性挑衅纠缠殴打行为,被告人实施连续反击捅刺,虽然其制止不法侵害所进行的反击是必需的,但其反击防卫行为的工具、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明显与被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手段强度缺乏相当性。防卫明显过当,应予承担刑事责任。

但本案被害人有重大过错,违法后果一定程度上系被告人精神紧张,情绪失控而处置过当造成,对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应根据有关规定适用“应当减轻”的规定。

咸阳市检察院公诉书中还用了较大篇幅以于欢“辱母杀人案”举例,详解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原则区别。

但辩护人和检方有关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意见均未被一审法院采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九年。王浪不服判决,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记者 张子渊)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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