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警方开展“禁炮”整治统一行动 3人被行政拘留
店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因无法提供合法手续,店主被查。
核心提示
1月中旬至2月28日,市公安局在中心市区(即鲤城区、丰泽区和经济开发区全境)及重要场所开展为期50天的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有上述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从重处罚。
在一些小区和重要场所,社区、警方通过张贴通告等形式,阐明违反“禁炮令”将可能面对从重的处罚,但是仍有人或冒险或心存侥幸,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1月28日、29日,丰泽警方在开展的禁炮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查处3起“涉炮”案件,行政拘留3人,查扣一批烟花爆竹。
□本报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王泉源 林森烽 文/图
违规卖烟花爆竹被查获
1月28日晚10点多,后渚派出所民警在东海观音寺附近一家金纸店例行检查时,发现店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店主无法提供有效的购买、销售手续及证件。民警现场对无合法手续的4箱烟花、17箱鞭炮进行查扣,并将该店店主黄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黄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所已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当天,城东派出所也查缴了一批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
29日下午,后渚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东梅一家矿泉水店检查,在放置矿泉水水桶的旁边,民警发现多箱烟花爆竹。经清点,数量达15件之多,店老板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目前,警方正作进一步调查。
丰泽查处涉炮案件3起
从1月28日开始,丰泽公安分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50天的禁炮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中,丰泽公安分局加大打击力度严查违禁行为,对违禁行为坚持采取“露头就打”的原则,为群众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前环境。在“禁炮”宣传方面,采用民警实地走访宣传、动员沿街商铺利用LED屏滚动播放禁燃禁炮标语、悬挂“禁炮”宣传横幅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增强群众“禁炮”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禁炮”工作。同时,分局牵头整合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巡防队员等综治力量,组建58支“禁炮”小分队,全面开展日常巡查宣传,严查无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查烟花爆竹与其他货品混装运输、逃避检查遮盖、伪装运输等违规行为。加强324国道沿线的清查整治,坚决制止沿街沿路摆摊设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在进入丰泽区的主要路口设立15个治安卡点,组建24人的便衣巡逻队,开展全天候路面巡查,重点盘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进区的车辆。
截至前日,丰泽公安分局共查处“涉炮”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批评教育126人次,清查存储窝点1个,收缴烟花爆竹48件。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