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一女子为还赌债谎称开幼儿园 诈骗朋友32万元

2019-03-15 16:51:54 来源: 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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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还赌债,家住梅县区的女子谢某竟想出了伪造合办幼儿园协议书的方式,先后骗取了6名朋友共计32万余元。

女子谎称开幼儿园骗钱 伪造办园协议书,诈骗32万元全部拿去还债

女子谎称开幼儿园骗钱 伪造办园协议书,诈骗32万元全部拿去还赌债(图文无关)

邀请朋友入股“合办幼儿园”

“现在投资幼儿园还是很能赚钱的……” 2018年7月起,谢某利用自己曾经做过幼儿园教师的经历,虚构自己要接收一间幼儿园办学的事实,将伪造的自己与他人签订的《幼儿园转让合同书》分别提供给潘某、翁某、陈某等6名认识的朋友看,邀请其入股合作办学,在取得信任后,先后分别与该6人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协议签订后,潘某、翁某、陈某等6人将入股款通过银行或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了谢某,谢某在收到钱款后全部用于偿还个人所欠的赌博债务。至2018年10月,一共骗得人民币322000元。

朋友实地察看后识破骗局

“我去过现场,确实有该所幼儿园,所以就相信了她,但后来通过咨询该幼儿园现在的招生电话,发现现任园长姓杨,且根本不认识谢某,才发觉自己上当受骗。”潘某说。

“我和谢某是同乡,时常微信联系,当时我看了谢某提供的转让合同书,又知道她曾做过幼师,且谢某约定,我只要出资,不用参与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期间的债务及安全风险,便相信了她。”陈某回忆道:“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以后碰到这样的事情要细心一点。”

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由于诈骗数额巨大,谢某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被梅江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记者王丽莉通讯员陈琳)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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