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为期半年专项整治 重点解决住宅小区三大问题

2019-04-11 12:12:15 来源: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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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4月11日讯(记者 柳小玲)本月起,泉州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行动。海都记者从近日印发的《泉州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了解到,此次行动重点解决住宅小区(含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内的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市容环境三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确保重点问题基本解决,初步形成自律自治、有效监管、即时执法的管理机制。

为做好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成立泉州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行动职责分工明确,涉及城市管理部门、消防部门、住建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资源规划部门、电力、供水、燃气等10多个部门,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城管、住建、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门每月至少要组织两次以上的联合整治检查行动,各地要推动每个小区建立一个微型消防站等。

据悉,专项整治共分动员部署、摸排自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4月11日至8月30日为摸排自查阶段。有物业的由物业负责摸排,住宅小区周边及无物业的由辖区指导村(居)委会组织排查。鼓励有条件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市整治办负责抽查,对摸排不彻底或隐瞒不报的予以通报,对因排查不到位引发事故或影响救援的要严肃问责。

5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排查发现的整改难度不大的隐患于6月底前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预案,逐项消除,8月底前全部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的要说明情况;9月底开展“回头看”,巩固阶段成果。

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由市整治办组织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

三大问题

消防安全方面:

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主体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室内外消火栓无水,自动喷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

未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未组建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初期火灾处置能力较低;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影响消防车通行;

电动车充电,电动车门厅、走道、楼梯间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秩序管理方面:

住宅小区内外“僵尸车”、违章停车,标线不明显、不科学,私自划线,违章设地锁,私占公共停车位问题;

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及进出口占道经营,临街店铺“店外店”问题;

住宅小区内及周边占用道路、空地及通道违章搭盖,封闭采光口,影响消防通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市容环境方面:

卫生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尤其是大面积陈旧性垃圾堆积、污水横流、废弃物未清理和卫生死角问题;

楼道、设施上张贴“牛皮癣”,电力及通讯线缆私拉乱挂,大排档及摊贩乱拉乱挂等问题;

外立面及周边道路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指示牌、乱张贴,特别是占用公共道路设置户外广告问题。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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