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丰泽出台2019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

2019-04-16 10:21:04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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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丰泽出台2019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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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4月16日讯(记者 曾小琴)昨日,鲤城区、丰泽区教育局分别下发2019年秋季各辖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其中,鲤城区的泉州市实验幼儿园江南校区今秋开始招生,拟招2个班,招生范围以珑玥湾小区为主;鲤城第三实验小学新增2个班;泉州外国语中学鲤城附属小学更名为“泉州外国语学校鲤城附属小学”,比去年增加30个学位。丰泽区新增丰泽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今秋招6个班;新增丰泽区第五实验幼儿园,始招2个班,将视装修情况确定招生时间。

今年鲤城、丰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仍需提供“两证”(居住证、务工证),且均需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签发时间截止为2018年9月1日前)。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及实有人口登记证明均需达一年半及以上。

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中心市区的,属于人户分离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门办理的实有人口登记证明,登记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前。

【小学】

鲤城

鲤城区各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主要招收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具体如下。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明);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符合相关政策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等,73141部队干部子女直接入读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4.符合省、市、区等有关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申请登记入学。居住在老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金山校区、鲤城实小笋浯校区申请登记,居住在新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申请登记。若申请人数超出学校实际容量,由区教育局组织采用随机抽号方式确定入学对象,落选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民办小学优先招收本区域适龄儿童,坚持免试入学,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

丰泽

主要招收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具体如下。

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上三年提供一个学位)。落户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2.非本区户籍但在丰泽区内购房并已入住,持有房产证且在该住房为实际居住的,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非本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其中一方须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且持有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在确保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各校实际容量安排入学,若申请人数超出招生容量,采取随机摇号的办法公平解决,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生时间

6月20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至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5日至17日: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7月6日至8日:相关小学接受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5日至17日:汇总申请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招收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同步。

【幼儿园】

鲤城幼儿园:主要招收户籍关系在鲤城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仍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相关要求与小学招生相同。

丰泽幼儿园:所招收幼儿须是2019年3月1日前落户在丰泽区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报名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其中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必须和实际居住地相符。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各幼儿园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30人以内;不得违规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若就读儿童数超过学位数,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在完成片区内的招生任务后如还剩有学位,可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外居住在学校附近的丰泽区适龄儿童。

招生时间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2日至4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1日至13日: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但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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