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非机动车道逆行将持续整治 目前处罚以警告为主

2019-05-11 10:23:08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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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多存隐患 肇事需担重责

泉州网5月11日讯 (记者 傅恒 通讯员 黄连躬 朱忠良 庄丽祥/图)非机动车逆行,是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昨日,东南早报报道鲤城、丰泽交警对非机动车逆行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对于此类交通违法者,交警以警告为主,让其微信朋友圈检讨集赞,起到宣传、教育目的。记者了解,由于非机动车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曾有市民酒后驾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发生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被终身禁驾。

电动车逆行并不少见

电动车逆行并不少见

酒后逆行肇事逃逸 驾驶员被终身禁驾

2017年9月28日晚上,郑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车逆行在新门街芳草园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与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车迎面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王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郑某当场逃逸。王某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鲤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立即展开调查,将肇事逃逸的郑某捉拿归案。郑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面临法律的处罚,同时,被处以终身禁驾。

去年8月7日晚上11:30左右,一名男子骑电动车逆行在市区江南大街上,其间,还边骑电动车边看手机,未注意到前面停放的一辆轿车,直接一头撞上了轿车的尾部。撞车后,男子受伤倒地。鲤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调查后发现,该男子还存在醉驾的行为。除了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该男子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逆行与小车碰撞

去年10月17日晚7时26分,彭某燕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北迎宾大道非机动车道由南往北方向逆向行驶至北迎宾大道酷6酒店路段违法进入机动车道,与许某强驾驶的小型轿车从左侧华侨大学北门驶出右转弯进入北迎宾大道时发生碰撞,造成彭某燕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因双方当事人许某强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肇事路段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彭某燕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至肇事路段且违法进入机动车道,双方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本事故发生,且违法行为在本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相当,因此双方分别承担本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将持续开展整治

交警介绍,目前,针对查处非机动车道逆行的违法行为,是以警告为主,让市民知晓非机动车逆行是违法行为,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接下来还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遵守交规,顺向行驶,共同营造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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