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集中宣判涉恶案件:暴力讨债 四人获刑
泉州网5月21日讯 (记者黄祖祥 张晓明 通讯员尤燕玲)为扩大扫黑除恶宣传效果,进一步营造强势打击氛围,近日,晋江法院集中宣判涉恶案件4件7人。
2015年以来,谢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一帮闲杂人员,逐步形成以谢某为首要分子,以韩某、李某等为相对固定的组织成员,张某和杨某等人参与,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在晋江、南安等地受雇于他人,对债务人及其家属或住家、经营场所,采用泼洒油漆、抛掷石块损毁财物、拉横幅、聚众造势、滋扰等方式进行恐吓、闹事,先后于2015年4月、2016年8月、2017年期间实施多次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此外,谢某还实施了个人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2016年以来,黄某为讨要存在纠纷的欠款,雇用并纠集刘某、张某乙等人,组成恶势力团伙,采用到被害人王某的店门口拉横幅、在汽车上张贴讨债的白纸、用高音喇叭喊话等方式进行恐吓、闹事,先后实施多次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晋江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被告人黄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某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当日,晋江法院还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判决被告人练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以来,晋江法院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安排,把打击锋芒对准这些突出问题、重点领域,以高质高效审判力度,扫准、扫狠、扫透,坚决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晋江法院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件49人,审结9件22人。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