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2名司机夜间滥用远光灯被罚
夜间滥用远光灯,是广大司机和市民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近期,丰泽交警大队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仅7月4日晚,在刺桐路丰泽街交叉路口就有12名驾驶员因此受到处罚。
7月4日22时,汤某驾驶小型汽车至刺桐路丰泽街路口时,在与同向行驶的前车距离较近的情况下,违规使用远光灯,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对其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依法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交警介绍,当晚查处的远光灯违法行为中,一些驾驶员以各种理由狡辩,有的说是因疏忽忘记关掉远光灯,有的表示不知道如何进行远近灯光的切换,还有的竟声称自己不知道开着远光灯。实际上,多数驾驶员使用远光灯是为了自己获得更清晰的视线而不考虑其他车辆,认为自己看清对面车辆就不会出现危险,而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远光灯可使前、后方驾驶员瞬间致盲,引起误判、操作失控,本车也可能因此发生事故。
交警提醒,夜间行车,使用远光灯会车可造成人瞬间致盲,远光灯后方的事物很难被对向来车发现,极其危险。面对远光灯,驾驶者对于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容易产生误判,这样更容易发生错误操作。所以,夜间行车不要滥用远光灯。(泉州晚报记者黄枫 通讯员黄连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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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远光灯
什么时候可以使用远光灯以及使用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据交警介绍,一、夜间在没有路灯的偏僻道路上行车要使用远光灯;二、夜间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要使用远光灯;三、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要切换回近光灯;四、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内要切换回近光灯。
民警表示,夜间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由于高速公路上没有路灯,只能靠车灯配合完善的道路反光标志系统,来反映道路的指示标线和路标轮廓,帮助驾驶人更好地了解道路情况,提前做出应对。在高速公路上使用远光灯也不用担心会影响到对向行车的驾驶人,因为高速公路隔离带上都设有遮光板。(黄枫)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