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饮酒导致意外死亡 同桌人员也有法律责任

2021-07-09 10:02:42 来源: 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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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灵秀镇“忠泼”人民调解工作室顺利调解了一起因聚会饮酒导致意外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死者家属拿到3万元赔偿款。

今年6月27日,林女士发现56岁的母亲陈某死于家中,并当场报警,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陈某身上并无外伤,排除他杀。林女士在悲痛之余,认为母亲的死亡是由于前一天晚上同7个朋友聚会喝酒造成的。事件发生后,林女士与当晚聚会的参与者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于是向灵秀镇“忠泼”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

调解员受理案件后制定了详细调解方案,并通过走访案件知情人,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案件利害关系,从情、理、法的角度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以案释法]

好友之间聚会饮酒是一种感情联络行为,每个饮酒者应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最高注意义务,同时也应对其他同饮者负有提醒、劝诫、照顾等安全注意义务。

同伴喝醉酒,看护要到位。共同饮酒引发意外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年来时有发生。大家参加聚会聚餐时,一定要谨记生命安全第一,同桌饮酒者应当相互提醒,勿劝酒、更勿逼酒。对于过量饮酒甚至醉酒者,同桌人员应当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亲自照顾或将其护送回家,或送医救治,使醉酒者脱离危险环境和状况,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同桌人员也难逃法律责任。

(记者陈丽明通讯员王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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