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低保家庭妇女“四癌”患者 可获得保险理赔金

2021-09-18 10:59:43 来源: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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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24时,厦门市低保家庭妇女首次明确诊断患四种女性特定疾病之一,即可申请一次性给付3.5万元。市爱心办、市妇联通过申请爱心厦门专项基金,设立低保家庭妇女安康保险项目,保险期限1年。

保险对象有哪些?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册的厦门市18-60周岁的低保家庭妇女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诊断初次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等四种女性特定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疾病的,可一次性获得3.5万元保险理赔金。截至目前,已为我市3496名女性购买安康保险。

即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24时,被保险人可拨打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的服务热线咨询或报案。同时准备好理赔材料,前往上述两家保险公司服务网点,填写《理赔申请书》提交申请。(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王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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