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盗窃后现场撸猫 借助手机灯光清晰地拍下“贼脸”

2021-09-22 15:08:20 来源: 扬子晚报

0浏览 评论0

盗窃成功后不离开现场,反而还玩起了猫!22日,丹阳市检察院介绍,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近日一审宣判。在案发现场“撸猫”的林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22岁的林某,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但没有一技之长的他,工作并不稳定。2020年6月,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但在刑满释放仅1个月后,他居然又干起了“老本行”。

“2021年2月初我来到丹阳,之后就一边找工作一边四处逛逛玩玩,晚上睡觉就找个网吧或者浴室之类的混一晚上。但我一直没找到工作,钱也花的差不多了。”由于身上只剩下10块钱,没钱找地方过夜,此时的林某便又想偷点钱花。

2月下旬一天凌晨,他沿着丹阳某条街道,一路晃悠寻找目标下手。“当时我看到一个饭店的门把手很好弄开,而且上面只上了一个锁。”于是,林某立马上去用手将门把手扳断,并将锁脱下,随后打开门进入了店内。打量了一圈后,他看到了鞋柜中间的黑色手提包,随即将包内一部价值300元的苹果手机及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取出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而就在其准备逃离现场时,店内猫笼里的猫却突然吸引了他的目光。随后,他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就开始逗猫玩。而正是这一举动,使得猫笼对面的监控,得以借助手机灯光,清晰地拍下他的身影。

当天上午9时许,店主发现店内存在失窃情况,在查看监控后立即报了案。当然,依据店内林某自己提供的“灯光”视频,警方很快就将其抓获。

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经审查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累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形,该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承办检察官就此提醒,切忌“歪门邪道”赚快钱,从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勤勤恳恳工作,才是正途。(通讯员 李会朋 陈璐 记者 万凌云)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凌晨时分9万元货物失窃 警方15个小时破案追赃

不到1分钟的时间,一伙人强行撬开玻璃门,冲进专卖店里将展台上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一扫而空,又迅...更多

2021-09-01 15:46:22

男子三天偷走8件快递 民警蹲点守候将其抓获

近日,南京鼓楼公安分局挹江门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嫌疑人李某三天内光顾同一小区,在小区外设置...更多

2021-08-18 15:56:18

四川警方破获系列特大盗窃案 “瘾君子”团伙作案

更多

2015-04-16 06:13:51
山西破获撬砸汽车盗窃案 两嫌犯15天撬砸40余辆

山西破获撬砸汽车盗窃案 两嫌犯15天撬砸40余辆

更多

2015-04-07 16:05:49
四川一农村连发盗窃案 嫌疑人如“鬼影”不留痕迹

四川一农村连发盗窃案 嫌疑人如“鬼影”不留痕迹

更多

2015-04-03 17: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