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愤撞人公交司机受审时哭喊对不起 盼获死刑

2014-04-30 12:01:03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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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公交车”司机李某高当庭痛哭。通讯员 邱霖静 摄

“疯狂公交车”司机李某高当庭痛哭。通讯员 邱霖静 摄

不满公司处罚报复社会 半小时内疯狂撞人撞车

■新快报记者 陈荣炎 通讯员 孙楠 廖冰寒

发生在去年8月的佛山市顺德区疯狂公交撞人案,昨日上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涉事司机声称当时开车撞人“是为了对抗公司无端的处罚”,庭审最后他禁不住大哭称:“对不起受害人!”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李某高因不服所任职的公交公司对其罚款、停班的处罚,怀恨在心,蓄意报复,2013年8月21日6时许,有预谋地擅驾空载公交车上路,在半小时时间内随意撞击无辜行人及车辆,致一人死亡、10人轻伤、18人轻微伤、17辆车辆受损。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高无视国家法律,为泄私愤,驾驶机动车辆碰撞行人及车辆,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

对于指控,李某高并未表示异议。他声称自己没有要撞死人和碾压人的念头,“只想获得关注”并且说出自己的事情。最后陈述阶段,李某高激动大哭:“我对不起受害人。”他表示“希望法庭尽快判处我死刑”。

辩护人希望判决能体现法律的威严,警示广大企业妥善处理劳资纠纷,提醒民众理性面对矛盾。

随后,死者李某的家属对被告李某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李某高称自己没有财产,无法赔偿。

昨日上午的庭审进行了约两个小时,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1

驾车撞人对抗处罚 这个动机能说得通?

“我这么做是为了对抗公司无端的处罚。”李某高认为,公司经常以不公正、不合理处罚,来逼迫员工辞职,从而达到无需向员工支付工资和补偿的目的。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长期给员工施加精神压力,不顾车上乘客和路人安全。因此,他要策划一个大事件,引起社会、政府和公司的重视。

被告人辩护人称,李某高作出这样的举动,理由在于公司对李某高的处罚不合理,公司管理人员态度差,导致李某高心生抗拒等。辩护人还称,李某高妻子无业、小孩才8个月大,十分担心自己被辞无法养家。李给领导打电话询问何时复职,又得不到关心和回应,导致长期处于压力和担心之下。加上李某高文化程度不高,愚昧无知,以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因此犯下大错。

公诉人反驳认为,公交公司对本案不存在法律、道德上的关系。李某高既自私又偏激,从个人利益出发,为了200元和自己的不满,危害无辜、漠视生命。现在把自己的错误原因归结到他人身上,是企图减轻罪责,推卸责任的表现。

2

从撞人整个过程看 凶手依然人性未泯?

辩护人认为,李某高以暴力伤害换取社会注意,这是愚昧的。虽然行为偏激,但从他撞人的整个过程来看,他依然人性未泯。

李某高提出,自己曾策划过开车路线,计划在早上的上班、上学高峰期,经过4个学校、3个市场、1个工业大道,等到警察反应过来,一切就发生了。但是当他冲撞第一个人后,他改变了行车路线。

证据显示,李某高在驾驶过程中,主要采用车头右侧面刮擦行人和车辆。

辩护人认为,李某高并无直接碾压人员,除一人倒地死亡外,其他人都是轻伤或轻微伤,可见其良心未泯。辩护人还提到一个细节,李某高避开了一辆载有三人的摩托车。“我看到车上人多,怕压倒他们。”李某高对此解释。

“如果被告人真是凶狠之徒,放任车辆随意撞击行人,本案后果可能更严重。”辩护人说。

公诉人认为,从车载视频可以看出,李某高在驾驶过程中会自己扣安全带,避让大型机动车,可见其精神正常。但正因其神志清醒,仍挑战法律与道德的底线,以自己娴熟的驾驶技能来危害社会,以控制的快感来宣泄不满,足见其行为恶劣。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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