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家小区游泳池存安全隐患 不合格被要求整改

2014-07-04 10:48:27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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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福新花园城小区

时间:7月2日17:00

该游泳池位于小区中间,露天。记者来到时,已有十几个人在游泳、戏水,其中大部分为儿童,几名家长则在岸边看着。记者注意到,该游泳池四周由近两米高的铁栅栏围着,只有一个门可以出入。

该游泳池设有深浅水区警示标识,视觉无死角,但没有更衣室,也没有浸脚池,有些儿童是穿着泳衣直接进入,地板上则放着不少拖鞋;游泳池内没有救生台、救生器材以及救生员。

据小区保安介绍,该游泳池只对小区业主开放,业主可以办卡直接刷卡进入。

地点:冠亚城市花园小区

时间:7月2日17:50

该游泳池为露天泳池,记者来到时,池内人比较多,以儿童区最为热闹,岸边也挤满了家长。记者注意到,该游泳池四周由1米左右高的铁栅栏围着。

该游泳池分“成人池”和“儿童池”,视觉无死角,设有更衣室,但没有浸脚池,而是铺着防滑垫,一直铺到游泳池边。“成人池”和“儿童池”边上各有一个救生台、一名救生员,成人池的救生台上挂着一个游泳圈,儿童池的救生台则看不到救生器材。游泳池入口处墙上张贴着要戴泳帽的提示语,但池内不少人没有戴泳帽。

一位市民告诉记者,该游泳池的收费标准为儿童每次10元,大人每次15元。

地点:辉映江山小区

时间:7月2日20:00

据了解,辉映江山一期小区内的游泳收费标准为儿童票15元/次,成人票25元/次,小区内外的人员皆可进入,开放时间为早上8点到晚上10点。

记者在现场看到,游泳池内设有大约2米高的防护栏并配有数名救生员,设有水位深浅线,视觉无死角,有浸脚池、警示标志及游泳圈等救生设备,但游泳者若要使用游泳圈则必须租用,强制要求游泳的人员都要戴泳帽。

部门:责令整改

丰泽区文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从事高危体育项目经营的单位,不管盈利非盈利,都需申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因为新国标5月1日开始施行,大部分小区游泳池都是近日才陆续开放,还未来得及申办许可证。接下来,他们将督促经营单位申办许可证,并按照新国标要求,责令不符合标准的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该负责人表示,游泳场必须按面积标准配齐有资格证的救生员,并严格执行建立急救人员、应急、保安、设备、卫生等制度。他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日常监督,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记者 吴志明 张九强 实习生 陈雅君 文/图)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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