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朋友圈自制美食火爆 微营销将戴上“紧箍”
争论 朋友圈卖的食品 安全如何保障?
在朋友圈销售食品越来越红火,并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同时,食品安全如何保障?毕竟,卖家往往没有正规经营资质,所售商品质量如何保证?
从事一年多的朋友圈食品销售,陈女士有自己的方法,她说:“首先,我不是什么产品都卖,我只会接受一些知根知底的朋友制作的产品,并且必须是在我反复试吃后觉得口感不错的。其次,我都会去参观每一件所售产品的制作过程,包括要求他们到正规合格的地点采购原材料,并提供相应采购的票据,特别是肉类食品,我们一定是用生鲜肉制作的。我所卖的这些食品,都是生产者自己也会食用的,所以不会去刻意降低成本,一定是用最健康最好的材料。”
郭女士也表示,微信上卖东西靠的就是口碑,她会试吃每一样自己卖的食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记者随机采访多名读者发现,对于朋友圈食品销售,大家意见各一,有读者认为,正因为他们是在自己家中进行食品加工,更干净,也更让人放心。也有不同意见者:“没有门店,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何保障卫生安全?”
部门 微营销存在空白 需加强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食品经营需取得经营许可,消费者遭侵权可找第三方交易平台赔偿。“《办法》是对新《食品安全法》中网络经营行为的一个扩展和补充。”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办法》出台前,食药监局曾开展过一个关于互联网销售食品的专项行动,由于当时的食品安全法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能对线上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引导办证,并没有强制要求。
“《办法》所涉及的内容,其实是对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的一个补充。”该人士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办法》明确,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这意味着《办法》正式实施后,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尚未进行备案的网络店铺将不能在网上进行食品销售了,朋友圈里活跃的美食销售也不能随意开卖了。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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