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每年800万促快递服务业发展 建快递示范城市

2015-11-03 23:27:39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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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政办〔2015〕88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

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泉政文〔2014〕198号),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优化产业结构,保障惠民工程,促进我市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着力打造“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现提出以下八条措施:
一、设立泉州市快递服务发展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新增安排200万元,从市发改委的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中调剂安排300万元,从市经信委的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中调剂安排300万元,每年总共8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配套资金,出台相应扶持措施。注册地在泉州的快递企业,方可适用本通知相关政策。

二、支持引进快递总部企业。快递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或者呼叫中心,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1〕303号),享受总部经济相关扶持政策。对快递年业务量超过5000万件且年增幅40%以上的快递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快递业务规模居全国前列的快递企业在我市新增设立省级以上快件分拨中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倡导快递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通过控股、收购、兼并、联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资产重组,扩张业务规模。设在我市的快递总部企业对市域外快递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采取“一企一策”原则给予重点扶持;各类金融机构应积极提供并购贷款、利率优惠等措施,优先给予兼并重组企业信贷支持;对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顾问等前期费用,经确认的,视并购重组规模予以一次性补助25~50万元。鼓励快递企业加大设备升级和技术改造,符合条件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鼓励快递企业申请网上支付牌照,创新服务方式。

四、支持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快递产业园区、快件分拨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快递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推进泉州(晋江)快递产业园规划建设项目,鼓励其他县(市、区)规划建设配套园区。快递产业园项目用地享受工业用地优惠政策。对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递基础设施或提供快递服务,总投资500万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额不超过50万元。新建1万平米以上且为3家以上我市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配送的快递分拨中心,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收费价格政策,快递企业用水、用电、用油实行与工业企业基本同价政策。

五、支持快递末端体系建设。城市控制性详规应统筹考虑快递服务网点建设布局,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应当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鼓励快递服务进单位、进学校、进住宅小区,鼓励快递“下乡”。鼓励企业通过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等形式,建设邮政快递综合便民驿站2000个以上,加快推进城乡快递配送全覆盖。市邮政管理局对综合便民驿站实施备案管理,经备案的,酌情每个给予1000~3000元资金补助。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快递企业收投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代收保管等便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为快递城区运输、投递作业提供通行和临时停车便利,适量增加快递机动车辆通行证的核发数量。鼓励快递企业应用智能快件箱,加快推进全市快递配送全覆盖。对在泉州推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智能快件箱的企业,建设并投入运营快件箱格口超过1万个的,按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额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快递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安排50万元支持建设快递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院校开设快递专业课程,与快递企业合作共建业务技能培训基地和学生实训基地。加强快递职业技能鉴定,将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我市培训补贴范围,逐步实现快递企业全员持证。支持快递企业组织员工参加职鉴考试,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和客户服务水平。企业快递业务员持证人数80人以上,且占全体员工数量6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中、高级快递业务员占快递业务员比例40%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快递业务员持证人数占全体员工数量9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快递企业引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我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七、健全快递发展支撑体系。积极申创“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将泉州打造成为全国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快递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标准化推广、行业安全中心建设、快递便民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以及快递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等。支持在快递业务规模大、业务量较集中的县(市、区)推动设置县级邮政管理机构,由县(市、区)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及车辆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快递协会在企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化推广、示范企业评选、泉台行业交流、快递与电商战略协作等方面开展工作。

八、优化快递市场监管效能。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快递服务业的促进和监管工作,优化快递许可流程,简化快递服务末端网点登记备案手续。创新信息化监管措施,加强对快件分拨处理中心、末端网点、车辆运行等的监控及巡查,督促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与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简化快件通关流程,优化快速安检、配载、装卸等一体化服务,为跨境快递服务提供便利。

以上八条措施涉及企业政策遵循“享受不重复、就高不就低”原则,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事项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资金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市邮政管理局、发改委、经信委及财政局共同制定和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 月1日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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