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关于制定泉州市“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全文)
(九)建设美丽泉州
42.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合力构建生态共同体。树立全局观念,落实更多项目、筹措更多资金优先支持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尤其是“两江”流域上游县(市、区)的生态工程、试点示范、绿色发展。支持永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建设。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加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行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共生产业群模式。推广清洁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厉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国家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
43.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扎实推进生态城市、生态村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实施宜居环境行动计划,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保护和扩大山林、绿地、水域、湿地。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推进水土流失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加强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建设森林城市。加快推进泉港、惠安石化园区绿化隔离带建设。深化两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等农业面源污染、石板材业污染的治理力度,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加强近岸海域、城市内沟河环境整治。推动土壤环境治理。深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
44.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基本建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实行分区分类管控。对重大生态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完善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和水权交易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发展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与污染防治区域联防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
(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45.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推动人大和政府立法能力同步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智库建设,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咨询、协调、审议、评估等机制。完善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4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立行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跟踪评价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过错追究。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47.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48.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引导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创建活动。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推动全社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49.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推动社会组织多元健康发展,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完善治理结构、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深化“三社联动”,实施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培育新型社区社会组织,努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政社分开,推动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
四、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50.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着力提高谋划驾驭发展的能力水平,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领导经济社会工作体制机制,更好地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要大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负责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51.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支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联系,发挥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建设。
动员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巩固壮大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52.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落到实处。编制“十三五”规划要贯彻落实本建议提出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反馈,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积极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集智聚力、合力共为,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为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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