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南京分行严查首付贷、假离婚 点名南京、苏州

2016-03-28 16:59:53 来源: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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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火爆的中国楼市让人多少有点心惊肉跳。继上海25日出台近年来最严楼市调控政策之后,其他一些涨幅靠前的二线城市也逐渐开始收紧政策。

28日,央行南京分行网站发布通知,提出要严查“首付贷”等违规行为,还特别点名了江苏地区房价涨幅排头兵南京和苏州。通知指出,江苏房地产市场走势分化明显,既存在局部地区特别是部分三、四线城市库存较高的压力,又出现了南京、苏州等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情况;应密切关注南京、苏州等部分城市因房价较快上涨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促进住房金融业务健康平稳发展。

与此前上海调控政策类似,南京分行也要求实行差别化政策,严格区分首套房与二套房需求。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严防“首付贷”、“假离婚”等违规行为。

苏州市地标,位于新区的东方之门(资料图)

28日当天,南京分行又发布了对上述通知的解读。在解读中,南京分行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城市二套房的首付比例。

解读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澄清:

根据26号文(2016年“2.1”政策)最新规定,居民家庭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尽管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即有住房、有贷款且未结清贷款的“二套房”),也可根据“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灵活执行“首套”房贷政策的“最低首付比例”,即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设定为30%。

同样,对这类购房贷款(即有住房、有贷款且未结清贷款的“二套房”),根据“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因城施策”的原则和 “宏观审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江苏银行业自律定价机制2016年2月经商各地方政府后已经确定:(1)对南京市,除南京所属高淳、溧水外,仍执行此 前的“二套”房贷政策,即执行45%的“最低首付比例”;(2)苏州市,除县级市、吴江区外,执行40%的“最低首付比例”;(3)对其他城市,以及南京 所属高淳、溧水和苏州县级市、吴江区,均将最低首付比例从40%或45%统一下调至30%。

无论是26号文发布前还是发布后,对有住房、有贷款且未结清贷款的“二套房”,其“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不变。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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