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晋江水系水质十二连优
图2 泉州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图
城市内河水质
城市内河4个省控监测断面功能区Ⅴ类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地下水环境质量
泉州市区承天寺水井水质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Ⅲ类标准。
近岸海域水质
2015年,泉州市近岸海域13个评价点,按照水质功能区评价,达标率为84.6%,与2014年持平。泉州湾晋江口和洛江口水质未能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晋江口超标因子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洛江口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按水质保护目标评价达标率为61.5%,较去年上升15.3个百分点。远岸点金井东部海区水质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见图2)
声环境、固体废物状况
(一)概述
2015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和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能达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医疗废物处置率和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高。
(二)状况
1.声环境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泉州市区昼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3.8%,与2014年持平,超标出现在4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为50%,较2014年下降12.5个百分点,超标出现在1类、3类和4类功能区;晋江市区昼间达标率为83.3%,夜间达标率为16.7%;石狮市区和南安市区的昼间、夜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100%,均与2014年持平。
区域声环境质量
全市城市(县城)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其中泉州市区、石狮市区、南安市区和德化县城的区域声环境质量达二级水平(较好),其余的城市(县城)均为三级水平(一般)。永春县城由二级(较好)降低为三级(一般),其余的城市(县城)与2014年持平。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泉州市区及各县(市、区)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能达标。南安市区、安溪县城、永春县城和德化县城的噪声强度等级均达一级水平(好),泉州市区、晋江市区、石狮市区、惠安县城和泉港区的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水平(较好),与2014年持平。
2.固体废物
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7.99%,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67%。
生态保护与建设
我市认真贯彻泉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方案及“十二五”规划,全面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江河湖海”整治、“点线面”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保护重点工作,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一是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2015年11月7日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共建成10个国家生态县(市、区)、11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59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德化县成为全省首个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总体规划》评审的县(市、区)。二是加快“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目前,《泉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已完成意见征求,正进一步补充改善;《泉州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初稿)已完成。三是协调推进泉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四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推进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的重新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并大力推进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关闭拆除。
环境保护措施与行动
(一)主要环境管理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加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大气十条”和省、市实施方案,着力推动实施泉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大量化考核力度。组织实施《泉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督促各地着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共实施完成814个工业企业大气减排项目以及5个省级大气重点治理项目、29个市级大气重点治理项目。二是继续实施工作调度和督查督办制度。落实重点治理项目月调度、年度工作任务季调度制度,对进度缓慢的县区及时发函督办,全年共发出督办函和预警函19份,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县区进行通报。三是抓好几项重点工作。①开展建筑工地、土方车滴洒漏、垃圾焚烧等大气排放源的专项检查、整治。2015年共查处“滴洒漏”及乱倾倒垃圾1696起、夜市大排档8566起(处)、随意焚烧垃圾135起。②完成全市447家加油站、264辆油罐车、11座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完成率均达到100%。③组织开展晋江、南安、惠安等地建陶行业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全市建陶企业喷雾干燥塔全部配套除尘治理设施。推动完成115家建陶企业签订干燥塔废气深度治理合同,其中,已有60余家完成喷雾干燥塔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81万多平方米原料堆场完成配套防尘控制设施。
(2)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持续深化流域综合整治,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以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晋江、石狮、南安跨境流域三年行动、小流域“赛水质”、山美水库流域生态试点等特色工作为抓手,推动形成“以江促海、江海联动”的良好局面。贯彻国务院“水十条”和《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市政府印发了《泉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是持续强化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整治。全年投入12.8亿元,完成整治项目97个。二是持续强化跨境流域整治。全年投入4.88亿元,实施整治项目76个,全市区域“黑臭”水体逐步减少,各跨境流域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提升。三是持续开展第二批小流域“赛水质”活动。全年投入1.218亿元完成整治河道40公里。四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推进山美水库流域生态修复,累计完成投资9.34亿元。五是按年度计划,实施完成438个工业企业涉水减排项目。
(3)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现场环境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固体废物、重金属、核与辐射管理、饮用水源等重点领域的环境安全。一是加快推进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已完成选址、总规修编、用地确认等前期工作,项目计划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投运。二是加快解决晋江、石狮垃圾焚烧飞灰大量超期贮存问题。三是加强固废电子化管理,建立300家固体废物企业产生、利用、处置单位动态电子档案库,对危险废物进行全方位监管。全市共审批转移危险废物133件,申请预转移41169吨。四是加快推进南安华源、晋江华懋、石狮大堡等3家电镀集控区整改提升。五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4)环境监管执法不断深化。不断创新环保监管方式,采取了勤查重罚、绿色信贷、登报承诺、错时执法、联合执法、夜间执法、交叉执法等一系列环境监管手段和措施,建立公、检、法、环保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市环保案件立案数和罚款金额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每年都位居全省前列。一是切实抓好环保大检查、环境网格化监管、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境执法稽查、“土政策”清查废除等重点工作。二是开展重点环境安全隐患督查。通过企业内部自查自纠、地方环保局现场检查、市环保局现场督查等方式,抓好重点环境风险源的隐患排查,督促39个环境隐患点完成整改。三是不断深化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印发实施泉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全市国控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备案率均达到100%。四是强化挂牌督办。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明察暗访,全市共挂牌督办企业23家。
(5)环境监测手段实现多元化。通过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相结合、手工监测与自动在线监测相配套的方式,切实履行环保行政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一是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全年共完成国控、省控和直排海等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778家次,监测达标率99%。二是开展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全年共完成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486台次,比对合格率100%。三是推行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全年共受理97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备案申请,督促企业按方案按时开展排污自行监测。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予以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6)环保创新不断推进。一是基本形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体系,对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全面实行排污权交易。全市共有59家建设单位通过市场完成了125笔排污权交易,顺利取得了项目所需总量指标,交易总额为1218万元。二是不断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全省首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并不断完善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模式。三是积极推进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15家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累计承担风险2600万元。
(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一是截至2015年底,市本级及鲤城区等11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应急人员陆续到位。二是在永春蓬壶镇举行“永春汤城溪柴油泄漏应急联合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应急实战能力。三是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推进。2015年,我市除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和开发区外,市本级和其他县(市、区)环保部门都建立起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环境应急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保障体系也进一步健全。四是积极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和重点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应急管理培训。
(三)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全市累计完成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投资250.7万元,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执法装备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全市环境监察在编人员培训情况,制定实施2015年-2017年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环境监察岗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是落实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共投入3700多万元,继续开展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有效提升常规监测、应急监测、重金属监测、固体废物监测和核与辐射监测能力水平。二是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全市共建成30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监测数据与市自动监测数据平台实时联网传输和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三是推动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在德化涌口、安溪南英和南安秋阳三个市、县域交界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逐步完善我市流域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
公众参与
(一)及时妥善处置群众诉求
2015年,我市环保系统共接到群众投诉5106件,处理率100%,均按期予以办结。
(二)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15年,市环保局承办市人大、市政协“两会”涉及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56件,内容涉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均按要求、按时限办理和答复,办件满意率100%。
(三)宣传教育
一是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为主线,积极开展环保宣传。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公众环保体验日、“泉州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电台环保宣传等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保护红树林、关爱母亲河”、高校环保志愿者暑期环保社会实践、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征集等丰富多彩的环保志愿活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走进环保、参与环保。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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