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9个市(县)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16-07-30 10:34:20 来源: 福建日报

0浏览 评论0

7月29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省19个市(县)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实现全省所有设区市连续四届“满堂红”,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省份。

据了解,我省厦门市、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三明市、晋江市、福清市、永安市、上杭县、龙岩市、南安市、南平市、东山县、石狮市、宁德市、武夷山市、漳州市、连城县、长乐市等19个市(县)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中国人民解放军73322部队72分队(厦门警备区鼓浪屿好八连)荣获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福州市茶园山中心小学校长杨建华、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宋舟霞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称号。(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洪道庆)

[责任编辑:黄如萍]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