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被公诉
2016-12-30 11:10:52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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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依法对龚清概、刘志庚两案提起公诉】
龚清概简历:
龚清概,男,汉族,1958年6月生,福建石狮人,1979年3月入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香港公开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修班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78.07--1980.09 福建省晋江县永宁公社沙堤大队团总支书记
1980.09—1987.07 福建省晋江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织科科长
(1985.09—1987.07 泉州市委党校脱产学习)
1987.07—1992.12 福建省晋江县深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87.10)
1992.12—1995.04 福建省晋江市副市长
1995.04—2002.05 福建省晋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1996.01)
2002.05—2003.10 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市长
(2000.08—2002.12 中央党校在职学习)
2003.10—2005.03 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
2005.03—2005.06 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晋江市委书记
2005.06—2007.01 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
2007.01—2007.06 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7.06—2010.02 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2—2012.08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08—2013.10 福建省政府党组成员,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10--2016.02 中央台办、国台办副主任
2016年1月19日,中纪委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龚清概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刘志庚简历:
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
1973.10-1979.08 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
1979.09-1983.07 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
1989.03-1990.02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02-1991.12 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
1991.12-1992.12 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
1992.12-1993.08 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
1993.08-1995.07 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07-1995.08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区长;
1995.08-2002.04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04-2004.02 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2-2004.03 东莞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4.04 东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2004.05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5-2006.03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3-2006.04 东莞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4-2006.05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6.05-2011.11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东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11-2016.02 广东省副省长
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十届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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