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上演现实版《砸墙》 业主入住后发现是别人家(图)

2017-08-03 10:43:15 来源:华商网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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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上演现实版《砸墙》 业主入住后发现是别人家

为了解决这个弄错房子的问题,602室业主贾女士和603室业主小陈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紫阳县司法局纠纷调解中心还进行了司法调解,但由于贾女士、小陈家和保障中心、物业公司、城投公司等各有说辞,诉求差距较大,调解至今未有结果。

据了解,在调解中,602室业主贾女士嫌新房被别人装修,要求按现在市场价3000元/平方米来售出自己的房子;小陈家认为自己也有一定过错,虽然购房价是2400元/平方米,愿意就超出自家的实际购买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其余部分的差价应有保障中心、城投公司等单位来承担;紫阳县城投公司作为销售单位认为,合同没有问题,小陈家买的就是603室,他们没有过错;物业公司认为是门牌号错误导致交房错误,责任也不在他们;保障中心认为事情复杂,各方责任难以界定划分,建议走司法程序。

8月2日下午,紫阳县保障中心负责新桃小区建设工作的工作人员邝锋波告诉华商报记者,6号楼的楼层门牌号是保障中心委托一牌匾商家制作悬挂粘贴的,去年大约11月底12月初,保障中心与房管局去验收时发现了问题,整个1单元都弄错了牌号,随后就更正过来,当时没有人反映有什么问题。

邝锋波认为,小陈家买的是99.42平方米的房子,而贾女士的房子是108平方米,他在购房时应当知道;物业公司也应当明白房子的面积大小,不能随便就交房并让业主收房,此外城投公司售楼部也应当告知房屋的面积及位置走向,这些单位对此事都应有责任。

“门牌贴错是事实,保障中心有责任,但不能把责任全推给我们。”邝锋波说,“现在城投公司售楼部聘用的销售人员已经全部离职,也无法调查当时的情况,我们建议走司法程序,分清责任。”

针对此案例,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认为,紫阳县保障中心作为开发单位,委托商家制作并张贴门牌号,由于门牌号张贴错误,误导小陈家误装修了别人的房子,造成小陈家的损失。保障中心发现问题后及时改正,但已经给小陈造成了损失,保障中心应承担过错责任;虽然房子有近9平方米的面积差,但非专业人士的小陈家无法准确判断,小陈家无明显过错。

另外,紫阳县城投公司在销售时,应当在合同上正确标注房子平面图和坐向及方位,未尽到相关提醒及告知事宜,也有过错,所以该事件的责任应由保障中心和城投公司承担。贾女士权益受到侵害,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并无任何过错。

邓建军建议,此事可以进行调解,既然贾女士希望出售她的房子,小陈也已经住进贾女士的房子,那么差价部分小陈必须补齐,而小陈家的实际房屋可按照市场价出售,出售后差额部分房款由过错方紫阳县保障中心和城投公司承担,如果调解未果,可以走司法程序。 华商报记者 王培民 图片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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