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洲珠宝行案嫌犯徐利一审获死刑 14年抢劫7次杀4人

2017-11-21 16:58:27 来源:宁波电视台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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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枪抵住哥哥后脑问他怕不怕

觉察到弟弟异样的哥哥,不仅没有阻拦徐利,反而在后来的劫案中,成了帮手。

1994年11月,长兴县长兴龙达股份有限公司抢劫案,杀害一名值班人员,劫走黄金饰品、珠宝玉器及手表进价合计72万余元,还拿走了现金1944元和香烟等物。

根据起诉书,这次作案后,徐利返回临海后, 伙同了自己的哥哥将劫得的黄金饰品等融化成块,分批次卖给了临海市东门后街一家金店的张老板(另案处理),获利30多万元。徐利还将劫得的部分玉器、手表等分批卖出,又伙同哥哥将玉器、手表等物品装在瓦罐内,埋于临海市的老家住宅地下。

今年3月29日,公安机关在徐利老家住宅内起获装有玉器、手表等物品的瓦罐。法庭上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瓦罐内有玉镯9只、手表24只、宝石196颗,项链手链百余条等。

而这些物品中,还有一部分可能来自宁波绿洲珠宝案,因为在瓦罐中还有一枚绿洲珠宝的纪念币。

徐利哥哥在证言中提到,1995年12月,也就是徐利犯下浙江珠宝第一大案——宁波绿洲珠宝案前,他帮弟弟加工了撬棒,也看到弟弟准备了枪支。 案发后,弟弟曾用枪抵住他的后脑问他怕不怕,并说自己在宁波开了两枪。

撬保险箱时被保安看到脸,于是杀人灭口

徐利在法庭上说,自己在1994年用别人的身份证,在云南买了两把手枪21发子弹,后来自己还改装了消音器。

他说,自己带手枪抢劫,主要是想起震慑作用。

当公诉人问他,如果对方反抗的话打算怎么做,他说,“直接杀掉吧”,还说,“我开枪后就走了,当时没看被打的人死没死。”

据起诉书指控,在宁波绿洲珠宝案中,徐利用手枪威胁两个值班人员后,用绳子分别将两人双手反绑,并用毛巾堵住嘴巴,之后才开始用撬棒、尖刀撬开视频柜内的保险箱,劫得财物后,用手枪朝两人头部各开了一枪,致二人颅脑损伤死亡。

审判员问徐利,为什么在两受害人已经被控制住的情况下,还要开枪打死?

徐利回答说:“因为撬保险箱时出汗,摘了脸罩,被他们看清了脸。”

买过两套房子但都卖掉还了赌债

据起诉书指控,1995年12月6日0时许,宁波绿洲珠宝行被劫,两名值班保安被害,多只保险箱被撬开,被劫黄金饰品经保险公司核实,合计将近120万元。

长兴和宁波绿洲的这两起案子抢劫所得,使徐利一度也过上过外人看起来很风光的日子。

他说,抢劫来的钱,他在诸暨和临海各买了一套房,临海那套大约花了20万,诸暨那套花了三十四万远,剩下的钱赌博用掉了。

公诉人随后在庭审中提到, 徐利早年以16万元买入的临海一处房产,在2012年以92万元卖出。

事实上, 他的两套房产都已被他卖掉,用于归还赌债。

曾考虑到女儿,不想再犯太大的事

1998年在绍兴供销大厦持枪抢劫未遂后,徐利停手了相对来说较长的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他的女儿出生了。

一直到2004年1月22日,他在诸暨第一百货商店作案。

根据指控,徐利当时爬入店内后,看见值班保安正在睡觉,遂上前用尖刀捅刺保安……因保安用手夺刀抵抗并逃跑呼救,徐利便朝保安腿部开了一枪。

在庭审中,对于公诉人的指控,他一直比较平静,迅速表示没有异议,唯独这次, 他说,自己当时并没有想捅保安。

律师在庭上问徐利,是否可以一枪杀死值班人员?

他答可以。

律师又问,为什么没杀?

他说,考虑到女儿,不想再犯太大的事情,其实自己以前杀人有后悔,女儿出生后不想再杀人了,就对着值班人员的腿部开了枪。

律师说,徐利在这次作案时,已有一定悔改的表现,不再有杀戮之心 。 除夕夜作案想用爆竹声掩盖枪声

公诉人提出,2004年1月22日是除夕夜, 问徐利“为什么要选择除夕夜作案”时,他回答说,因为想到作案时开枪的话,可以有爆竹声可以掩盖。

公诉人还提出, 徐利犯下的几起抢劫案中,被害人大多是在深夜,尤其是熟睡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被杀害的,其中有一名被害人曾向徐利求饶,但徐利都下了狠手,或近距离用枪击击穿头颅,或用尖刀捅得伤口深度达15cm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公诉人认为,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具有抢劫银行、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持枪抢劫等严重情节,部分系未遂;另徐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情节严重。

控辩现场:有坦白情节是否予以从轻?

律师在发表最后的辩护意见时说,徐利主动供述了三起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案件,而且交代了赃物藏匿处等,虽然不能算自首,但可以依法予以从轻。

同时,徐利所犯部分案件未遂,也可以比照既遂犯予以从轻。

另外,徐利为了赎罪,多次向辩护人表示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帮助别人。

律师认为,徐利在有了女儿后,也有悔罪表现,在抢劫时没有再直接杀人,而是持刀威胁。

对此,公诉人表示,徐利确实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也是好的,但犯罪行为实在太过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不应予以从轻。

律师说,此前网上还有很多不实的传言,如说徐利曾挖出被害人的眼睛,根本是不存在的事,现在通过庭审,所有案件的细节都还原出来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侦查还是很严密的。

法庭上忏悔,金钱的快感无法掩盖内心的惊恐

徐利在最后陈述时,全程低着头说出了他的忏悔,中间一度还哽咽了。

“站在法庭上,面对法律对我的制裁,我内心平静但却充满悔恨。”他说, “自从走上了抢劫犯罪这条不归路,一时获得金钱的快感,也无法掩盖我内心的惊恐和不安,不但终日处在惶恐之中,夜半也常常被噩梦惊醒。”

“像我这样一个双手沾着别人鲜血的罪人,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是我自食其果的下场,我的悔恨也无法挽回别人的生命,也无法复原那些被我毁坏的家庭。”

心狠手辣,行事冷静,是徐利在屡次作案中给人留下的印象,但事实上,累累罪行在27年间始终在以另一种方式折磨着徐利,在被捕之后,他表示: “其实作案之后,我的压力一直很大,所以就用抽烟麻醉自己,一天要抽三包,所以已经成瘾了,烟瘾很大。”

甚至说: “我觉得这世界上真的有鬼的,之前我作的案子里的那些被害人,都回来找我的,就像我平时生活中,我想好好干事情,但是都干不成。”

在自述材料里,他也曾写道: “对于我这个双手沾满鲜血,杀人如麻,穷凶极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的罪恶之人,我唯有跪求死者,及其家属,不求谅解,愿以生命来补偿对他们所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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