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2-09 08:17:08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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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廉洁过节的部署与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7日,省纪委将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莆田市涵江区港口开发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陈树群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25日、3月10日和2017年1月13日,陈树群擅自决定以“头牙”“尾牙”名义,邀请客户、组织职工在公司食堂聚餐,共花费1.6万多元,以职工福利费名义用公款报销。2017年6月,涵江区纪委给予陈树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免去其港口开发公司经理职务,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罗源县洪洋乡宣传委员、罗源湾退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陈武等人违规聚餐及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1月19日,陈武邀约该县霍口畲族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候选人尤惠刚等人,在指挥部内部食堂搞私人聚餐,其间还使用公车接送聚餐人员,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罗源县纪委给予陈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尤惠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龙岩市公安局110大数据情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主任钟文添、新罗分局副局长戴晓辉等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钟文添先后在龙岩长汀商会副会长蔡某建立的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430元;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戴晓辉也在该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765元。2018年1月,龙岩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分别对钟文添、戴晓辉进行诫勉谈话;钟文添被调整岗位,戴晓辉被免去领导职务;追缴两人违纪所得。

宁德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谢向东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2月2日(正月初二),谢向东与亲朋好友自驾私家车前往武夷山景区旅游,其间用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522元,此后又借课题调研为名公款报销该次旅游住宿费用3120元。2015年9月—11月,谢向东又多次使用公车回乡探亲、接送亲属等。2017年12月,省纪委给予谢向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彭锦光违规发放薪酬问题。2016年1月—12月,经彭锦光同意,未经集体研究,省投资开发集团超额发放工资、奖金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12月,省纪委给予彭锦光党内严重警告,提请省委免去其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职务,责令清退全部违纪款项。

光泽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建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7月9日,石建明在酒楼操办女儿婚宴,邀请了3名律师及3名案件当事人,违规收受礼金4220元。2018年1月,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石建明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永安市曹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管站助理员雷铮(非党)参与“带彩打牌”问题。2017年11月3日,雷铮在一茶庄利用麻将进行“带彩打牌”,被当场查获“彩资”830元。2017年12月,曹远镇镇长办公会议给予雷铮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7起问题是典型的“节日病”。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带头反对特权思想、抵制特权现象,真正形成“头雁效应”。(记者 林蔚)

[责任编辑:黄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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