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保健食品”套路多 专家:部分偷换概念

2018-08-04 11:45:2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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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保健食品”套路多 专家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陈聪、李昨非)面粉勾兑违禁药物、精致包装配伪造批号、社交网络“病毒式”传播……这样的“网红保健食品”套路你是否也遇到过?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表示,部分“网红保健品”偷换概念欺骗消费者,在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扰乱市场秩序,使整个保健食品行业受到社会误解。

刘学聪在日前举行的《食品行业组织反欺诈和虚假宣传公约》发布活动中说,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包装精美并谎称是“进口保健品”的食品,挤进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网络高频宣传。他指出,这些“网红保健品”未经监管部门的严格注册管理,并不是真正的保健食品,只是用这个概念,使用违法营销模式去误导欺骗消费者,造成社会误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只有经过监管部门批准,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即业内俗称的“蓝帽子”),才可称为保健食品。

刘学聪说,经过20多年发展,中国保健食品在我国食品工业领域已发展成为一个相当成熟的代表性产业。目前,全国生产企业近2300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产值约4000亿元。据了解,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一共有27个,所有保健食品上市前,都要经过大量科学、毒理等方面研究,进行动物和人体试食试验,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消费者如何选购保健食品?刘学聪指出,消费者首先要对保健食品功效和食用目的有些认知,切勿盲目选购使用。购买时应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以及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产品。消费者尤其老年人要特别警惕利用奖品吸引、健康讲座、亲情营销、夸大忽悠等方式销售的产品,避免上当受骗。

在谈到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和虚假宣传治理时,刘学聪说,由40家中国食品行业组织发布的《食品行业组织反欺诈和虚假宣传公约》将会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责使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自律生产经营,让良币驱逐劣币,让不顾及法律道德底线的不良企业无法安身。

[责任编辑:黄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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