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3起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2018-09-10 22:19:25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0浏览 评论0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1.漳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陈爱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8年至2015年间,陈爱春利用担任东山县康美镇党委书记、旗滨项目指挥部成员和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的职务便利及影响,为涉黑组织头目李舜福在连任村委会主任、承建工程、骗取海域补偿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李舜福款物共计69.82万元。2016年间,陈爱春应李舜福请求,为其与他人合伙制售假烟案件说情,帮助逃避查处。此外,陈爱春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陈爱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闽侯县司法局鸿尾司法所原所长李道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5年至2018年,李道根在担任闽侯县司法局鸿尾司法所所长期间,在涉黑组织头目黄恒銮的请托下,明知矫正对象黄锋(系黄恒銮之子,涉黑组织骨干成员)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而不正确履行职责,未采取管控措施,致使其长期脱离监管,多次越界至湖南、浙江等地,涉嫌多起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5年1月,李道根将20万元借给黄恒銮,收取利息回报,至2018年5月共获利息20万元。2018年8月,李道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福安市康厝乡康厝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徐文进等人涉恶腐败问题。2017年10月,徐文进伙同康厝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徐明飞、村委会原副主任王川等人要挟承包商林某清转让康厝乡农贸市场修缮工程。为使工程顺利进行,林某清被迫将该工程的填土方及采购运输砂石等项目交给徐文进等人负责。此外,徐文进还存在多次以威胁、胁迫等手段强揽工程,采取威胁、要挟手段索要他人财物以及寻衅滋事等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7月,徐文进、徐明飞、王川均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福建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春婷]

相关阅读

厦门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

现在这里已经筑起堤坝把海水拦住,这几个月来施工进度突飞猛进,真是感谢巡察组!发出这一感慨的是厦...更多

2018-08-30 17:14:28

福州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

今年以来,福州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国开...更多

2018-08-30 17:13:37

福州查处66名涉“林氏父子案”党员干部 深挖细查

在严肃处理28名涉案党员干部的基础上,另对近期核查的29名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更多

2018-08-22 08:54:17

漳州: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 村支书被判2年9个月

日前,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件。通报称,龙海市程溪镇浮山村原党支部书...更多

2018-08-19 14:20:54

福建通报4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进一步强化震慑...更多

2018-08-14 16: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