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南安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2018-11-28 15:11:28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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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福建省检察机关有8个集体和个人荣获表彰,其中,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闽宏(前排右一)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福建分会场)代表该院接受表彰

立足实体立市的全国百强县南安,近年来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坚定“品质检察”目标,坚持“工匠精神”引领,坚守“公平正义”底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顾大局扣主责强业务,抓特色创亮点促履职,强素能严管理带队伍,创先进立典范争一流,为建设现代化新南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砥砺奋进、尽忠履职,创造佳绩的同时,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获得了广泛肯定和赞誉,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福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47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院转发。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闽宏表示,此番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既是对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过往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新起点,围绕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在新的征程上,把准新坐标、迎接新挑战、践行新使命,谱写南安检察服务发展大局、守护公平正义的新篇章。记者黄耿煌 陈灵 通讯员周谷青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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