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耿:以救国救民为己任 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1-06-29 10:01:56 来源: 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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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耿,原名浩源,号硬石,福建省崇安县程家洲村人,闽北红军与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之一。

陈耿少有壮志,成年后以救国救民为己任,远走广州投奔革命,就读于黄埔军校,后在国民革命军中担任排长。“四一二”政变后,他看清了国民党的反动面目,毅然回乡从事农民运动,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徐履峻一起在崇安县城发动了数千人的惩办劣绅万钟琪的武装游行大会。

由于出色的革命行动,陈耿遭到了反动当局的逮捕。出狱后,他转入地下发展党的组织。1928年9月的上梅暴动失利后,革命处于低潮,陈耿挺身而出,接替了徐履峻崇安县委书记的职务,肩负起继续领导农民革命斗争的重担,于1928年12月23日在东乡再次举行武装暴动,铲除恶霸联首和反动分子。

1929年春,陈耿亲率一支民众队北出分水关,将革命影响扩大到江西境内,并于同年6月组织了江西铅山县东坑农民和造纸工人的武装暴动,开辟了铅南游击根据地。1929年底,闽北第一支正式红军队伍——红五十五团成立,陈耿为团长。1930年,陈耿乘敌兵力外调之机,率军控制了崇安大部、浦城西部、建阳北部和江西的上(饶)铅(山)南部的广大地域,并在这些地区普遍建立苏维埃政权,开展土地革命。1930年4月,闽北第一个县级人民政权——崇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陈耿兼任苏维埃执行委员、军事委员会主席。8月,又建立起了红军教导团,陈耿再兼团长。

1930年10月初,奉中央命令,闽北苏区与赣东北合并,五十五团和教导团开赴江西编入红十军准备攻打南昌。陈耿被调往赣东北,先后任红十军第八十二团参谋长、仲发学校军事部长、中国工农红军大学五分校教导员、闽浙赣省军区武装部第一科科长。1933年9月,陈耿在赣东北“肃反”扩大化中被错杀。

(摘自《闽北革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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