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2021-08-03 13:47:37 来源: 东南早报

0浏览 评论0

昨日来自省财政厅消息,在连续11年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再次提高,人均提标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政府补助达到医保筹资标准的近七成。

根据日前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出台的《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我省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政策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到70%左右,提升住院保障水平,完善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保障和普通门诊统筹,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同时加快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等。

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稳定增长机制,2021年,省定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280元,有效保障了居民医保待遇的持续提高。

(记者赖劲松)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缴费

厦门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缴费啦!昨日,记者了解到,厦门市税务局已经于本月中旬开...更多

2021-07-28 08: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