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疗保险参保可线上自行缴费

2021-08-31 11:11:00 来源: 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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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年度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一)城乡居民医保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1、闽税通APP、云闪付APP、支付宝、 “福建税务”或“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缴费; 2、电子税务局缴费; 3、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4、办税服务大厅缴费。(二)关注“漳州市医保中心”公众号,办理家庭共济,通过“参保登记”-“居民医保共济缴费”自助缴费。

二、缴费标准:330元/年·人。

三、集中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限:集中参保缴费期: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登记:根据职责划分,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首次参保或续保,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

(一)漳州市户籍参保人员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漳州市医保中心”进行新增参保或续保登记;(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居住证)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参保登记;(三)在漳州长期居住(一年以上)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向所在地居委会(社区)申请参保登记;(四)大、中专院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五)原经省政府同意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的驻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武警官兵向所在地管理部申请参保登记。

五、领取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可进行医保查询、家庭共济缴费及报销支付等业务。参保人员可通过支付宝,也可通过闽政通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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