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家产 丈夫名下只有隐秘的理财产品咋办

2021-10-26 10:05:29 来源: 泉州晚报

0浏览 评论0

夫妻离婚分家产,丈夫名下只有隐秘的理财产品咋办

法院强制赎回121万元划归女方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夫妻离婚了,法院判决男方张某支付妻子财产分割款项121万元。但其名下缺乏可执行财产,又拒不自行赎回开放式理财产品,这下子要怎么办呢?

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院在日前执行的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成功强制赎回张某的理财产品,并依法扣划相应款项,完成了该金融机构全省第一笔开放式金融理财产品的强制赎回,有效保障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概述 强制赎回理财产品 保障女方权益

去年年底,陈某(女)与张某(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一案,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张某应当支付陈某财产分割款121万元。陈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立案执行。

立案后,法院对张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财产情况进行盘查,发现张某名下缺乏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详细询问陈某后了解到,张某曾经在某金融机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随后法官向相关金融机构查询,在发现张某所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后,立即对其账户依法予以额度冻结。

但张某拒不自行赎回相应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为开放式,没有固定投资期限,金融机构网点也无法直接对该理财产品进行系统操作。为此,晋江法院执行局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强制赎回金额确认函,依法确定张某名下理财产品的强制赎回时间、份额和总金额。

经过该金融机构上报至其省级金融管理部门,最终完成了该金融机构全省第一笔开放式金融理财产品的强制赎回。至此,本案涉及的财产分割款及诉讼费用全部执行到位,陈某的合法权益得以完整兑现。

法官说法 法院执行隐秘财产 需多方合力

如今人们的投资方式多元化,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可能变得更加隐秘和难以直接变现处置。开放式金融理财产品理论上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但该部分财产如何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变现呢?法官提醒,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赖于当事人提供执行线索,这可以扩大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范围。二、需要人民法院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等执行文书材料。若对应金融理财产品无法直接冻结或者扣划,则应当在强制赎回理财产品后冻结或者扣划该理财产品关联的银行账户。三、所涉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配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得以客户没有授权、网点无权操作或者需要内部请示等理由拒绝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具有强制执行力,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