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开出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2021-10-26 13:48:32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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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城管局持续开展流浪狗治理行动

近日,晋江青阳街道综合执法队对一起在辖区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带的行为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晋江开出的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今年以来,晋江市城管局持续开展流浪狗专项治理行动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大大减少了街头流浪狗粪便乱排放和伤人现象,净化了城市环境。

□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赖蕾 文/图

行动 遛狗不牵绳被罚300元

20日,青阳街道综合执法人员来到洪山路巡查时,看到有只中型宠物狗没有拴绳到处乱窜,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第三方工作人员将这只宠物狗带走。当日下午,宠物狗主人来到了青阳综合执法队配合调查处理。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且积极配合执法队犬类管理工作,执法队员责令黄先生立即改正,并按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抄写有关犬类管理规定的条款,同时,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辖区开出的首张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带的罚单。”青阳街道综合执法队副队长林春节表示,连日来,执法队员在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已抓捕42只流浪狗,目的是为了提升辖区居民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全面加强犬类管理工作。

“希望辖区居民文明养犬,做负责任的小主人。”林春节说。“抓得好!”看到执法人员采取行动,群众纷纷表示支持。多位市民称,以前在市场周边常看到未束牵引带的狗在四处溜达,不仅具有攻击性,还会随地大小便,影响市容环境。

声音 希望城管部门常态化治理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3月份,晋江市城管局就持续多日在晋江市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流浪狗行动。据晋江市城管局工作人员陈炳坤介绍,近年来,各种被丢弃的宠物越来越多,流浪猫狗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该局每年都会开展对流浪狗的专项整治行动。

“这些犬只有些是被丢弃的,有些小宠物犬可能是走失的,执法人员在确认无人认领后将统一转交到相关认养机构。”陈炳坤说,目前流浪狗的治理行动已转入到各镇街,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走访中,不少市民反映在中心市区也常见一些流浪狗,以及市民遛狗未束牵引带的现象。24日10时,记者在中山路玉屏巷看到,2只流浪狗追逐而过,把刚从觅鲤文创园走出的游客吓了一跳。“这些狗应该是附近居民养的,它们四处游荡,让人害怕。”昨日8时许,在通港西街与宝盖路路口,3只流浪狗在路口处不时发出“汪汪”的叫声,不少家长骑车载孩子经过时赶紧避让。

对此,市民呼吁相关部门采取常态化治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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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养犬将受罚

今年实施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巡查,违法饲养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烈性犬名录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条例》还规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流浪犬只清理,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条例》规定,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他人休息。宠物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其携带者应当即时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从保护居民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烈性犬,要求携带犬只外出应当束牵引带。对违法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对单位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此外,违法饲养烈性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烈性犬恐吓、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未束牵引带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他山之石

济南:养狗计分 研发管理App

针对长期存在的养犬不办证、不年审问题,2017年1月1日,济南市研发出养犬管理APP,将犬只办证、年审、巡查、处罚、流浪犬收容、工作考核及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整合到一个软件上完成。同时,实施养犬管理信用积分制,将养犬人遛狗不拴绳、犬吠扰民、犬只随地排便等不文明行为与“计分制”相结合。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武汉:违规养犬纳入失信名单

2018年7月,武汉出台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增加了规范养犬行为的有关条款。违反条例规定的,将接受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因违反本条例养犬收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长沙:狗狗佩戴“电子身份证”

2018年6月,长沙出台规定将行政区域划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犬只佩戴“电子身份证”成为基本要求。未在犬只颈部佩戴智能犬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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